学校开设舞蹈速成班 被老师强行压腿致一女生残疾

柒零| 2015-04-26 12: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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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判决

 

学校负全部责任 赔学生12万多元

 

“该课程是马坝高级中学为了提高升学率而开设的,虽是选修课程,但是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因而对学生负有教育、保护义务”,昨天,经审理,淮安市盱眙县法院最终判决马坝高级中学赔偿王芳各项费用计人民币128685元。

 

在庭审中,马坝高级中学辩称,事发时和王芳一起参加学习的有20多人,都是由刘梅老师一人教学,但只有王芳一人受到伤害,说明是其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芳在学校参加舞蹈训练课程中受伤,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本身并无过错,因此不应当承担责任。在事发时,王芳叫喊说不要撕腿,但老师仍强行压腿,王芳之前无任何舞蹈功底,老师仍按照自己的一贯教学做法,其行为违背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及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而且经法院调查,该校类似事故之前也有发生,但校方并没有足够重视,未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风险,未尽到管理、保护责任,致王芳受伤,其应当对王芳所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王芳在学校练习舞蹈过程中出现受伤并致残这件事无外乎两种情况:学生无舞蹈功底、老师急于求成”,昨天下午,针对王芳在练习舞蹈时受伤并致残一事,记者采访了河海大学舞蹈老师张抒,她说最终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根底还是这名老师不是专业的舞蹈老师。

 

张抒老师告诉记者,她个人认为出现这一状况主要还是由于老师太急于求成了,如果是专业老师教学的话是不会出现这种状况的,因为如果是一个专业的舞蹈老师来教学的话,她自己本身从小练舞蹈,受过专业舞蹈老师的培训,她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是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王芳已是高二学生,老师应该知道因为年龄原因王芳的韧带是不可能达到小朋友那样的柔软度。我们平常看每一个舞蹈动作都很优美,压腿其实是最基本的,但背后付出的汗水是没有人能体会的,她个人建议,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在舞蹈学习、教学过程中千万别急于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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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艺术班 压腿 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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