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公共卫生补助增加5元 经费将倾斜慢性病

晓息| 2014-10-12 10: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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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将增加5元,经费将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倾斜。201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增加新的服务类别,重点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加大对基层机构支持力度,农村地区新增人均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卫生室,城市地区新增经费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

 

201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至35元,按照“倾斜基层、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原则,新增经费使用和项目调整如下:

 

一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目标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二是适当增加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目标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增加患者随访次数。三是适当提高村卫生室承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老年人健康管理任务(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比重。四是提高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补助水平。五是适当降低健康档案服务项目补助水平,取消新建档案补助。

 

根据要求,2014年的工作任务目标是:以县(区、市)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以上。以县(区、市)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以县(区、市)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38%和25%以上,全国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达到8000万人以上,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2500万人以上。以县(区、市)为单位,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全国管理人数达到350万人以上。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任务分工,2014年原则上将48%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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