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肾团伙落网:2年非法买卖肾脏31个获利150万

晓息| 2014-08-22 20:40:00
阅读()

 

一时冲动后悔终身

2012年3月后,左寒冬离开南昌,将阵地转移到景德镇,用同样手法和被告人吴刚等人组成黑中介,指使被告人胡郑、蔡连杰在南昌招揽一些涉世未深又急需用钱的年轻人作为供体,并对供体进行圈养、检验和配型。被告人孟洲负责开车将圈养的供体接到景德镇。

 

截至2012年7月,有5名供体被实施了肾脏切除手术。他们的肾脏,由陈锋以每个12万元的价格卖给朱某。董某、张某两名供体被带到景德镇准备做手术时,被公安干警解救。

 

2012年7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专项行动,刘永东、陈通等人被江西警方先行锁定。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陈锋等主要犯罪人员在3个月内一一落网。归案后,陈锋等人在公安机关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肾源有限的情况下,一些肾病患者为了寻找生的希望,把求救的眼光投向了卖肾黑中介,希望通过他们寻找到配型肾源,为自己移植肾脏。巨大的市场需求诱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搭建非法网络,牟取血腥暴利。而年轻的供体们陷入这个非法网络的理由则让人啼笑皆非:赌老虎机输了几万块钱、玩网络游戏和赌钱欠了债、和朋友开店等钱用、要结婚急需钱、没有工作又和女朋友分手、和父亲吵了架……冲动的决定,带来的是终身的后悔。“卖肾后,我的体质差了很多,我要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供体李某曾这样告诉前来调查取证的侦查人员。

 

“对于供体而言,卖肾似乎是钱来得最快也最容易的渠道,但事实是,他们在冲动地卖掉一个肾脏之后,经济状况并没有好转,甚至可能因为手术后遗症,让自己陷入更困窘的境地,愈发山穷水尽。”办案检察官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利益,最终是害人害己。肾是人体重要的器官之一,不应被作为金钱买卖的手段。

 

相关新闻推荐:卖肾者卖肾后成肾源中介 受害人如何变罪犯?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