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现“旺旺”问题大礼包工商调查

元素奥义| 2014-01-29 09: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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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是从超市买的大礼包,右边是从华西路副食品批发市场购买的,从外包装看起来并无太大差异

 

临近年关,鸿星尔克广西分公司打算采购一批年货,分发给员工作为年终福利。该公司在华西路副食品批发市场一铺面采购了1204包650克旺旺大礼包,并发往各店铺。该公司员工拆开大礼包食用时,发现大礼包内的食品味道怪异,似乎有霉变现象,而且食用后出现拉肚子、头晕等症状。

 

鸿星尔克广西分公司立即向上海旺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旺公司”)投诉,并要求对方做出赔偿,但双方经几次协商仍未能达成协议。目前,西乡塘区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倒霉 采购年货买到问题食品

 

17日,鸿星尔克广西分公司行政部经理刘女士到华西路采购公司年货,她在华西路副食品批发市场125号摊位购买了1204包650克包装的旺旺大礼包,每包价格为28.5元,合计34314元。

 

17日,该公司把730包大礼包分别包装,通过快递发往全区各店铺,用来发给各店铺的员工。18日下午,他们又将101包大礼包作为慰问品,送往该公司的一家合作共建单位。

 

22日,该公司员工拆开大礼包食用时,感觉大礼包内的食品味道比较怪异。仔细观察才发现,礼包内的“旺旺仙贝”、“旺旺雪饼”、“旺仔Q糖”等产品似乎有霉变现象。吃过大礼包内的食品后,部分员工出现了头晕、拉肚子等身体不适的症状。

 

发现这一情况后,该公司立即通知全区各门店员工,不要分发、食用这批食品,已经分发的立即回收,确保员工不食用这批食品,并封存起来。

 

当天下午,该公司人员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供货商月兰食品经营部沟通,但经营铺的潘老板坚称她所提供的货品没有问题。而且强调,货不是她生产的,所以责任不在她。

 

刘女士说,随后他们联系向月兰食品经营部供货的经销商黄某,黄某当天并没有出面处理,而且也没对货品进行现场确认,就口头说可以按1∶2的比例赔偿。

 

麻烦 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23日,刘女士打电话到旺旺公司总部投诉。当天上午11时左右,旺旺总部安排南宁分公司的霍先生和经销商黄某、经营部潘老板一同到鸿星尔克广西分公司了解情况。刘女士称,霍先生看过该公司购买的大礼包后,当场认定这些货品“有问题”,他当场拿走3包,称要拿回公司检验,并表示当天下午18时前给出回复。

 

24日,未接到回复的刘女士再次拨通旺旺公司总部电话,投诉处理进度问题。当天14时许,霍先生和黄某再次来到该公司,并给出处理意见:大礼包可以按一比一的比例换货,大礼包内的“旺旺仙贝”可以按三倍赔偿。

 

“如果你买一件衣服袖子有质量问题,我给你换一件,然后赔你3条衣袖,你会愿意吗?”刘女士认为,霍先生提出的赔偿方案很荒唐,他们公司是不会同意的。

 

鸿星尔克广西分公司提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按照“退一赔十”的标准向他们赔偿。同时要求赔付该公司5000元运输费和20000元精神损失费。此外,还要求对已食用该产品的员工进行体检。由于赔偿标准差距太大,双方一直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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