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行业监管收紧 整合并购在所难免

vivi19| 2013-11-28 14: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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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28种毒性药材应增警示语

 

除了中药生产加强监管力度以外,中药自身的产品说明也将有所改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说明书的通知》,要求凡处方中含《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所收载的包括砒霜、生川乌等28种毒性药材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或其他已被证明具有毒性、易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生产企业应注明警示,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中成药品种也不例外。

 

本次通知明确,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中成药品种,若含有毒性中药饮片,则以同样标准修订说明书,中成药的成分披露力度较以往有所增强,相关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广安门医院药事科副主任杨响光告诉记者,在以前的产品说明中,确实部分药品并没有标注所有的毒性药材。但公众也不必过分看待“有毒”,因为这些药材在经过炮制后毒性会大大降低,合理使用是安全的。

 

某位不愿意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单单某一种中药材可能是有毒的,但是在炮制后和其他成分糅合在一起后,就会发挥出疗效,所以应正确看待药材毒性问题。如果在说明书中特别明示本品含某某或者警示有毒成分的话容易使消费者产生疑虑,但实际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中药是没有问题的。(来源:参考消息)更多精彩请浏览:我国中成药仅占世界份额5% 标准落后成国际化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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