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称"清洁空气法"法案或年内出台 高层严重关切治霾
作为大气治理的基本法,制定于198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启动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属于力争今年完成的立法项目。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报告全文。“383”方案,是指包含“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的中国新一轮改革路线图。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解读这一方案,通过解读或许能够看出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风向。
日前,“383”改革方案对外公布,加快环保立法提速。本报获悉,作为大气治理的基本法,制定于198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启动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属于力争今年完成的立法项目。
一位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考虑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非常严峻,国家要求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法要彻底修改,属于大修大改,修法思路也将由过去的就污染谈污染,变为从改善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来谈大气污染治理,从而制定出一部更为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本报获悉,这部修改法案的名字,很可能采用新的命名——《清洁空气法》。而这一名称,在美国已使用了半个多世纪。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修订
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制定,历经1995年、2000年修订。2006年,再次进入修改程序。2010年1月,修改草案由环保部报国务院法制办后,处于“排期”状态。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仍有很多问题需要重新认识和定位。”参与多项环境立法起草工作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冷罗生说,《大气污染防治法》过于简单粗糙且缺乏刚性约束: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关于保护大气环境的责任,导致大多数地方政府优先发展经济,“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规定的处罚力度较轻,最高额也仅为十万元以下,难以起到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效果。另外,条款过时触目惊心,法律规定二氧化硫、PM10、酸雨等是重点防控对象,但在现实生活中,PM2.5、氮氧化物等已成为新的污染物控制的重点。
本报记者获悉,今年3月以来,防治空气污染已引起中央高层严重关切。当月,国家发改委向教育部、科技部、环保部等11个国家部委和有关协会发通知,召开雾霾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主要形成了三个观点,一是摸清雾霾成因,二是尽快拟定类似美国的《清洁空气法》,三是尽快制定分区域的治理规划,甚至启动类似水专项性质的“大气专项”。会后,发改委派人到多地进行调研,拟形成报告向高层递交。在我国各地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雾霾天气的情况下,立法排位滞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也终于在今年6月提速,由“遥遥无期”变为“争取在2013年底前完成修订”。
从侧重“就污染谈污染”改为从宏观经济角度治霾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的立法思路,也将在本次修订时进行调整。
“作为大气这种环境要素领域的单行法,目前比较侧重就污染谈污染,技术类的法律条款很多。”冷罗生说。立法思路将会从市场化手段进行调整,不再单纯依靠行政命令,而是将更多考虑从更宏观的角度去立法,从改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角度去看大气污染问题。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一能源消费大国,也是第一排放大国。因此,要改善大气质量,必须优化能源结构,这意味着我们要解决能源价格偏低,容易造成浪费及环境污染的问题。
专家建议,未来应该多使用经济手段,如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增收水资源税,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等;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的开发要逐步提高税率;扩大土地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发挥消费税在环保方面的调节作用。
再如,实施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等政策,这些政策使用对企业也好,对消费者也好,可以调整他们的行为。
“实际上这些年,咱们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比较好的政策,我们能不能在大气法中把这些政策吸收进去,引导各地在解决大气污染时用这些经济手段,其中,针对一些污染企业淘汰建立退出机制,都是至关重要。”环保部原总工杨朝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