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做“性福”手术 私处感染痛苦不堪

viviok| 2013-08-02 1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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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涛(化名)对自己的私密处不满意,为让夫妻生活更和谐,他来到一家医院做“性福”手术。孰料,不仅手术效果不满意,还导致感染,出现性功能障碍。至此,阿涛向医院提出索赔。日前,江南区法院判决,医院担责,需赔偿1.4万元。

 

阿涛年过30,结婚多年,因身体原因,夫妻生活有些不尽如人意,这让他感到自卑。2008年,阿涛获知,一民营医院开展相关项目,手术费用也就数千元,他很动心,下决心通过手术追求“性福”。

 

而后,阿涛在该医院除做生殖器整形手术外,还进行了双侧腋臭切除术,费用共计5500元。阿涛原本期待手术后有大改观,孰料,却因私处感染而痛苦不堪。为了保住命根子,他不得不辗转大医院入院治疗。

 

经治疗,阿涛伤口痊愈,但是其称性功能已无法恢复到手术前的状态,生活受到极大影响。阿涛认为,这一切,都因民营医院治疗不当所致,而相较于肉体的痛苦,其受到的精神损害更加巨大。

 

阿涛开始了漫长的索赔过程。期间,他多次找到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对方仅退还了5500元手术费后,就不再支付。医院表示,需做医疗事故鉴定后,方才协商解决。然而,医疗事故鉴定却行不通。

 

2011年12月,医学会以医患双方均未向医学会补充鉴定必需的材料为由,终止组织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至此,协商陷入僵局。无奈之下,今年年初,阿涛将民营医院诉至江南区法院。

 

法庭上,阿涛指责医院超出该院的医疗范围,为其做生殖器整形手术,应负完全的事故责任。医院究竟有没有超范围经营?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就此咨询了卫生监督部门,得到回复是:“该医院已超出其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

 

今年7月25日,阿涛在苦等5年后,终于迎来了法院的一审判决。江南区法院审理认为,该医院开展的生殖器整形手术和腋臭手术,已超出其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故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应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经查明,阿涛因此次医疗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4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据此,医院需如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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