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病保险有望两年后覆盖全民

bobo| 2013-07-24 11: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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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我国从2012年8月起就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但是全民覆盖还正在一步步实施。近日,各地市纷纷出台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预计2015年有望实现全民基本覆盖。

 

 

本月起,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开始报销,江苏、安徽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7月21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自去年8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意见颁布以来,超过23个省份的实施办法落地,青海、山东等省份已经实现全省运行。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基本能达到60%以上,甚至高达80%,受益人数超过9万人次。

 

大病患者减负了吗?

 

报销比例不低于50%,费用越高报得越多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致力于减轻大病患者负担,对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合规自付费用,进行再次不低于50%的报销,不让患者因病致贫。参保(合)人不需要额外缴费,费用越高报得越多。

 

这是一项惠民的政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认为:“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约为50%,也就是说,看了病以后,你只能报销一半。一旦得了大病,自付部分绝对数额较大,一般人难以承受。通过保险公司经办大病的补充保险,在剩下的50%中再报50%,使整体的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截至记者发稿,超过23个省份出台了实施细则,人均筹资水平在20元以上,均明确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此推算,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将明显提高。

 

对比各地实施办法发现,各地的人均筹资水平、保障对象、报销目录、报销办法均不一样,起付线、封顶线设置要求也不一。比如青海的大病保险面向参保(合)的城乡居民,而山东是面向新农合参合人;江苏试点地区人均筹资17.5元,起付线最低的为6000元,最高为17000元,山东新农合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为20万元。这些差异造成各地实际报销比例差距较大。总体来看,大病患者的负担将比实施前明显减轻。

 

大病保险何时能全民覆盖,让全国大病患者都能从中受益?按照各地的安排,大多在2015年在全省推开实施,预计两年后将基本实现大病保险全民覆盖。

 

世界银行高级卫生经济专家张硕说:“疾病造成的灾难性支出,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应由社会保险来承担。国际上通用的做法是对疾病支出设立止损点,即参保人看病的自付费用到达一定水平,新增的费用就全部由保险来承担了。我国现有的基本医保的筹资水平尚不能支撑这样的保障,因此考虑建立大病保险和大病保障,也是一种过渡办法。”

 

参保人权益怎么保障?

 

由保险公司承办,服务能力须提高

 

根据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从各地实施办法来看,均明确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青海、山东、重庆等省份通过公开招标在全省确定一至两家及以上保险公司,明确分区域承办,发挥了市场的竞争性作用。其他省份大多以试点地区为单位进行招标。商业保险公司当年盈利率基本要求控制在筹资总额的3%至5%之间。

 

很多人对商业保险公司的服务有所感受,比如投保容易理赔难。那么保险公司能不能保护参保(合)人的合法权益?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当前国内保险行业内,实力强、管理过硬的大公司确实太少。如要承办大病保险,监管部门对其资质、准入门槛等应有比较高的要求,以防止恶性竞争。同时,还应明确基金的补充机制,从而使保险公司的运行不因为难以持续经营而中途退出。

 

唐钧提出应通过监管、合同约定,使大病患者的报销便利、快捷。同时,为避免一家公司形成垄断,应引入市场机制,使每一个患者可以有选择的余地。

 

今年3月,保监会发布专项监管办法,明确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门槛、资质等,比如须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除了专业的健康险公司,险企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3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同时,对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专项管理、精算技术、服务网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退出情形也做出了规定。4月,公布了34家具有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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