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4.7万吨粮食着火 损失八千多万
5月31日下午,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中储粮直属库发生火险,事故共造成4.7万吨粮食过火,直接经济损失达8000多万元。6月1日下午,大火已经扑灭,留下一片焦土,同时也在我们的心中留下了一个巨大疑团,每天都有防火巡查检查的粮库为何还会发生如此大火呢?
至少损失8000多万元
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副主任罗洪权说,每个过火粮囤焦糊和炭化粮食数量约1至2吨。工作人员将对过火粮食进行分拣,然后装车外运。火灾发生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等紧急调集了100台大型运输车辆和200名装卸人员,每天可外运粮食1万余吨,计划用3至4天时间将过火粮食转运到周边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和肇东市三地的11个粮库。这些粮食主要将被用于生产酒精和饲料。
罗洪权还说,5月31日13时15分,粮库工作人员发现12号库南侧玉米堆上方冒烟并报告。粮库当即出动自备的一台消防车和60多人展开扑救,同时向消防部门报告火情,林甸县消防大队6台消防车约20分钟后到达现场投入灭火。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火灾发生时室外温度34℃,风力7到8级,高温和大风使火情顺势蔓延,造成连营火灾。
随后,林甸县政府组成的应急指挥部向邻近县区、厂矿请求增援,大庆市公安局组织四支消防队伍、24台消防车辆先后到达现场参与灭火。林甸县城内建筑工地停止施工,各类铲车、翻斗车30余台全部被调往灭火现场。到16时30分左右,明火基本被扑灭,火势得到有效控制。截至6月1日中午,共有约1600人参与了灭火。
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坐落在林甸县花园乡,建于1961年,隶属于中储粮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占地总面积22万平方米,事故发生时储粮总量14万吨。
火灾发生后,当地安监部门组成调查组进入现场。6月1日中午,国家粮食局工作人员也到达林甸直属库参与调查。初步统计显示,火灾导致4.7万吨粮食表面过火,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人民币。
火灾原因有待调查
我国现行共有两套粮食储备系统——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粮库起到了“蓄水池”的作用:当粮食生产过剩的时候,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生产积极性,通过制定最低购买价标准,购买这些粮食存入粮库,相当于水库蓄水;而当粮食紧缺的时候(如战争、饥荒),粮库内的粮食就开始进入市场,相当于水库放水。这样做既可以满足粮食需求,又能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
由于储备粮是重要的战略物资,粮库的选址必须保证粮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方便、及时地运输。所以,粮库一般会选在靠近码头、港口、高速公路出口等水、陆路交通便利的位置。
中储粮(全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成立于2000年,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的运营管理。中储粮共有338个直属粮库,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在河南这样的粮食大省,中储粮除了有数量众多的直属粮库之外,还会委托地方国有粮食系统代为收购、储藏。因此,与之相关的粮库在河南几乎遍及每个县。
按照中储粮内部消防安全规定,其下直属粮库的消防责任人每季度都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每个月至少一次对消防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对非重点区域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少于50%。此外,粮库消防部门还应该指派专人每天进行防火巡查,并做相关记录。
就在这样严格的防火标准下,粮库火灾还是发生了,不禁让人觉得十分蹊跷。据央视介绍,明火熄灭后,储粮囤内部暗火还在燃烧,火灾至少持续了20小时。目前,火灾原因尚不明朗,有待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