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大米超标:市场经济下食品安全的悲哀
广州市食药监管局公布了8批次镉超标大米,然而却不公布具体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直到舆论重压,才于17日公布餐饮单位,18日公布问题品牌和生产厂家。食药监管局这样挤牙膏一般吞吞吐吐,保护了市场经济,危害了老百姓的饮食健康。
随着8批次大米镉超标真相的公开,公众更大的疑问随之而来。本次抽检广州大米及米制品合格率仅五成多,食药监管局说抽样较少,不代表整体状况。那么整体状况如何?既然广州市有这么多镉超标大米,那么其他地方情况怎样?湖南大米镉超标了,其他产地的大米会不会存在类似安全风险?
与公众“神经敏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部门过了头的“情绪稳定”。广州市食药监管局查出8批次镉超标产品,当初却一心一意替相关品牌、生产单位等保密。各地市场上,也大多都有湖南米,迄今除了北京等地监管部门跟进抽查外,大多数地方却置身事外。湖南作为镉超标大米的源头,也作“高高挂起”状。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承担着一系列责任,包括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强制执行、食品检验、安全事故处置等,这是一种法定责任,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
镉超标大米上餐桌,意味着食品安全责任链的失守。镉闯过生产、初加工、销售、制作等各责任环节,顺利到达人体终端。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调查,湖南土壤重金属超标严重,但当地政府未对土地用途进行划分,农民种出镉超标大米而不知;在初加工环节,米厂长期未将重金属含量列入常规检测项目,检出问题也不公布;在销售环节,监管部门也习惯性保密。
食品安全,无非是一个落实责任链各环节责任的问题。每个环节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大小已由法律规定,关键是激活它。比如《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在加工与销售环节各有职责。出了问题,追责是一种法律义务。没有做好的工作,也要有个补救:市场上镉超标大米有多少、比重多大、会如何处理,应当给公众一个交待。
微微网健康新闻编后语:小编想到了前段时间,为了挽回家禽市场的损失,某些官员带头吃鸡,令人深省。面对巨大的经济损失却是令人心痛,但是,对经济影响越大的食品安全问题给老百姓带来的危害也就越大,希望监管部门能分清孰轻孰重,不要拿老百姓的生命当做市场经济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