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相克”无依据?

cuteyy| 2013-02-18 13: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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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就存在“食物相克”会致死的说法,然而这一说法却遭到了营养学家的否认,中国营养家学会名誉会长葛可佑说,“食物相克”的传说由来已久,但未见任何科学证据。

 


 

  “食物相克”会致死吗?

  【回应】 没有临床报告,早在1935年就被人群试验否定

 

  田螺和蚕豆同食会肠绞痛、兔肉和芹菜同食会脱水……“食物相克”的说法,引发一部分人对饮食的担忧。这种说法从何而来?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主任医师徐凤芹介绍,“食物相克”论在中国民间流传颇广,早在1935年,南京就有民间传说香蕉和芋头混吃导致食物相克而中毒。这一年,营养学界泰斗、南京大学教授郑集决定通过试验来验证“食物相克”导致疾病的说法。他搜集了民间传说中的184对相克食物,从中选择人们日常生活中同食机会较多的香蕉与芋头,花生与黄瓜,葱与蜜,烘青豆与饴糖,鳖与马齿苋,蟹与杮,蟹与石榴,蟹与五加皮酒,蟹与荆芥,鲫鱼与荆芥,鲫鱼与甘草,牛肉与粟,及皮蛋与糖等14组食物,让动物和人试吃,在食后的24小时内,所有被试动物及人的表情、行为、体温、粪便颜色与次数等都正常,“食物相克”导致中毒的论调被推翻。2008年兰州大学与哈尔滨医科大学也做了类似试验,受试者并无明显不良反应。

 

  北京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系主任林殷也指出,“食物相克”的说法毫无意义,既没有临床报告,也已被人群试验所否定。

 

  “在营养学上,没有食物和食物的禁忌,只有食物和疾病之间的禁忌。”北京朝阳医院营养科营养师宋新认为,患有某种疾病,对某些食物要忌口,比如说患者血脂高,就不要吃高脂肪的食物。

 

  “传说‘羊肉忌西瓜,鸡肉忌菊花,同食则中毒。’但这些食物在餐桌上常常同吃,也没见谁中毒啊!”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说。她认为,所谓“相克”的说法可分为两类:一类与“降低营养吸收”或“造成某种营养素破坏”有关;另一类与中毒、生病等有关。前者几乎没有危害性,而后者因食用某些食物出现危害是有前提的。以虾和维生素C同食为例,传闻说会中毒,理由是虾含有浓度很高的“五价砷化合物”,维生素C会把它转化成剧毒的三价砷即砒霜,进而流传起海鲜不能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的说法。而实际上,100—200毫克的砒霜才有致命危险,我国一般鱼类砷含量标准是0.1毫克/公斤,也就是说,合格的水产即便吃10公斤,再加上足够多的维生素C,也不会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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