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顽疾”

flower| 2012-11-17 1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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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频发的医患事故以及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不可否认的是,医患关系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顽疾”。而处罚“医闹”行为倒不如改善医患关系。,且保护医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唯一方式就是想办法改善医患关系。

 

  11月15日,《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患者及其亲属出现八类行为将受处罚,包括围堵医疗机构出入口,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拉横幅,以及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等行为。

 

  不可否认,医患信任问题确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顽疾”。据报道称:过去十年间,医院的恶性事件在以几何级方式增长,2002年有五千多起,2004年上升到八千多起,2006年则将近一万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以每年100%的速度增长。为及时化解医疗纠纷,避免“医闹”等不良行为发生,广东省拟出台《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将对患者及其亲属可能出现的八类“医闹”行为进行处罚,笔者以为,处罚“医闹”行为不如改善医患关系。

 

  众所周知,引发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简单说可以归纳为三方面:其一,医疗资源有限。由于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大部分医疗资源都集中在大中城市,基层群众很难像大中城市居民一样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这使得得不到高质量就医机会的群众增加了不满情绪,为医患关系紧张埋下了伏笔;其二,部分医生医德不高。在患者就医时,有部分医生医德不高,对患者服务态度冷漠,甚至有医生借机向患者索要“红包”,这使得患者增加了对医务人员的敌对情绪和不信任感;最后,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 。由于我国尚未建成覆盖全国的、普惠化的、平等的医疗保障体制,许多患者及其亲属在面对疾病带来的痛苦或焦虑时,还要面对由于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带来的经济重负,这些焦虑情绪在患者就医时很容易因一点小事而转化为不理性的冲动。

 

  正如古语所说,“解铃还须系铃人”。破解“医闹”多发难题,关键还是要想方设法改善医患关系,为此,一是要加强医德建设,改善医院和广大医务人员来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把患者及其亲属当亲人看待,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二是要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这方面,香港医院的作法可以值得我们借鉴,在香港,医生和病人交谈时都是轻声细语,十分耐心,在整个疾病治疗过程中,医生也会随时将治疗情况告诉给患者及其亲属,让患者及其亲属能够详细了解整个治疗过程,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影响医患之间的信任;三是要规范医院的治疗行为,当前,受医院改革不到位的影响,有些医院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公益,乱收费、乱开药、乱检查等不良医治行为普遍存在,这一方面加重了患者及其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也会使医患之间进一步失信,增加了医患矛盾发生的几率;四是国家要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公平医疗保障体制建设,同时在医疗资源配置上要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

 

  总之,面对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保护医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唯一方式就是想办法改善医患关系。如果不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改善医患关系,只采取一些“头痛医头,脚疼医脚”的治标不治本作法,虽然对“医闹”行为暂时可以起到一定的弹压作用,但紧绷的医患关系恐怕一点也不会得到缓解。

 

  “医闹”行为频发,若想让医患双方“和平”共处,当务之急是改善医患关系,让医患之间建立互信,并要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改善医患关系,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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