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价值79万假药后自告 获得39万“打假奖金”

vivijk015| 2012-10-09 21:15:57
阅读()

      生产销售假产品常见,举报制售假产品也常见,但是制售假药后再自己举报自己来获取“打假奖金”还真是少见,王明、陈强、闫学三人组成的诈骗集团就是运用此手法来先先后后获得了39万元的“打假奖金”。

 

 

  三名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的农民经过谋划,采取先生产假药进行销售,随后报警获取打假奖金的办法,先后作案35起,涉案金额79万余元。日前,经安徽省涡阳检察院提起公诉,涡阳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陈强、闫学(均为化名)进行了一审宣判。

 

  被告人王明,男,小学文化,河南柘城人,农民;被告人陈强,男,初中文化,河南柘城人,农民,原在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任调查员;被告人闫学,男,小学文化,安徽亳州人,农民。2011年7月,被告人王明为了获取药厂的打假奖金,在其家中加工生产假冒“采乐”药品,并让被告人陈强以化名任杰的名义到徐州市丰县马庆经营的洗化店进行销售,事后被告人王明再向丰县公安局进行举报。2011年8月8日,丰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分别在一辆面包车和马庆家中地下室发现假冒“采乐”14170袋,后经鉴定,均系假药。

 

  2011年9月,被告人王明与闫学、陈强预谋后,由被告人王明提供生产器械和原料,被告人闫学负责踩点并将生产器械和原料运至涡阳县涡北街道居民马飞(已起诉)家中,再由被告人陈强进行订购假“采乐”的方式,让马飞在家中生产假冒“采乐”。2011年10月15日,涡阳警方在马飞住处发现并查处假“采乐”12603袋、包装袋12.6万个以及生产器械等物。

 

  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王明伙同被告人陈强,利用在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先后在河南商丘、驻马店市、安徽亳州市等地,采取伪造打假现场和虚构事实等手段,多次向上海商务咨询公司上报虚假的打假案件,一次获取该公司的客户美国“强生”、德国“博世”等公司的打假奖金。其中,被告人王明共计作案35起,涉案金额79万余元,非法获利39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明、陈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闫学则构成生产假药罪。经过审理,涡阳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12年5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非法所得39万余元予以追缴;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强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生产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闫学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假冒药品“采乐”26773袋及用于生产的器械封口机1台和12.6万个“采乐”包装袋予以没收。

 

微微健康新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明、陈强、闫学三人的诈骗手法新颖周密,让人很难发现,但最终还是逃不过正义的法眼,最终被发现,并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