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医院被曝医生私自卖病人 以床位紧张为借口

flower| 2012-07-13 14: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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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穴”、“会诊”埋下纠纷隐患
 

  据悉,“医生走穴”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名医未经单位允许,私自到别的医院做手术挣外快;一种就是大医院的医生将本院病人带到小医院做手术。
 

  目前我国的执业医师只能通过两种合法方式在其他单位从事诊疗活动,即外出会诊与多点执业。所以,不经单位许可的异地执业都是非法行医。
 

  所谓“多点执业”,即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2009年9月11日下发的《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医师多点执业分为政府指令、院方医疗合作与主动受聘三类。其中,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根据卫生部2005年7月1日施行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一家民营医院的院长告诉记者,外面请来的医生,往往看完病、做完手术就走,患者后期的治疗与观察得不到保障。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很难界定责任。
 

  尽管现在有了医疗责任事故保险,但如果真的出现医疗事故,患者会认为请过来的医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纠纷近年来层出不穷。因此,许多非公立医院更愿意选择“多点执业”的方式来邀请其他医院的医生进行医疗活动。
 

  外出会诊为什么不属于多点执业?卫生部对此的解释为,医师多点执业要按照规定定时、定期进行,而医师外出会诊是应医疗机构邀请对特定病例进行诊疗的行为,具有随机性和临时性。对医师外出会诊行为,要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多点执业有更加完善的监管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和医生的合法利益。不同的医疗机构之间在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标准上存在不同,内部的规章制度也不同。如果在多点执业的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而不是医生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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