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卖馒头卖油条?请先通过行政审批!

cuteyy| 2012-07-11 13:42:02
阅读()
副标题

  “此前,我们接到有关单位和群众的反映,认为这项行政许可制度存在违法内容,为此依法对其审查。”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备审审查后认定,所谓的“加工食品许可”属于自行创设,无法律依据。

 

  省政府法制办认为,国家法律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设定了三项行政许可,而所谓的“加工食品许可”不在上述三项许可事项之列,属于规范性文件自行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为此,该办在6月18日的审查意见中指出,“暂行办法”应在30日内予以修改或废止,必须停止执行。

 

  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法律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并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而是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因此,在地方性法规出台之前,任何规范性文件都无权创设此类行政许可。该“暂行办法”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等“红头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每项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背后,既体现着政府责任也关乎行政收费。6月7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共同启动“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攻坚战”,继续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今年,省政府审改办要取消、调整、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省级部门累计取消率达到80%以上。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