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毁容案被告人获刑年 原告不服预抗诉

azsqwe| 2012-05-13 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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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少女毁容案昨天下午在安徽合肥包河区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汝坤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结果一出,周岩一方表示很难接受,周岩的代理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强烈异议,并表示将在法定的5天之内请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其代理律师透露,对于此案附带民事部分的精神损害赔偿内容,已于5月4日被迫撤诉,因为根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与当事人协商后,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以这次主要为刑事部分宣判。

  对话周岩 谈心情

  “这几天没心情做治疗”

  在昨天的庭审中,受害人周岩由于在北京接受治疗没能出现在庭审现场,不过,她一直在等待判决结果。昨日下午3点,记者在医院见到周岩时,她正拿着手机刷微博,看评论。4月23日在合肥的庭审结束后,第二天她就和妈妈返回了北京。这几天甚至是日常的康复治疗,周岩都不愿意做,她的主治医生昨天上午还和她谈了几个小时。

  周岩:开庭完之后,我就是天天心情不好,也没有开庭前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了。

  记者:你今天怎么都没去做治疗啊?

  周岩:没那个心情。

  记者:能停吗?

  周岩:不能停也没办法。

  谈判决

  “我还没出院,他就能出去了”

  下午3点多,病房里有位朋友得到消息说,被告人陶汝坤被判十二年零六个月。周岩很平静,发了条微博,只有几个字“十二年零六个月”。后又更新一条微博:“修改一下,是十二年零一个月”。周岩说,对陶汝坤的刑事判决结果,她和家里人早有预料,因为23日庭审现场几乎就有个共识。周岩和她的妈妈李女士都说,担心陶汝坤也许会被减刑。

  得知结果后,周岩的妈妈李女士表示,现在最关键的还是要尽最大努力让周岩得到最好的治疗。来北京住院后,周岩已经习惯把自己的心情写下来,装在一个卡通老虎的肚子里,不知道昨晚这个花季女孩又会写下些什么。

  周岩:我觉得可能我还没从医院出去,他就出去了。我现在不是生气了,是无奈。

  周岩:十二年零一个月?气死我了,干脆判当庭释放算了。

  专家分析

  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

  对这样一个一审判决,法律专家如何解读?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对于一审判决,洪道德教授分析,法院充分考虑了公诉机关庭审时提出的10年到12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洪道德教授表示,第一,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就是说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后果再严重,最高也就是无期徒刑;第二,法律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第三,我国刑诉法对未成年人有相对独立的诉讼程序,明确规定未成年人诉讼方针是“教育、挽救、感化”,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样一个原则。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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