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幼儿园莫名死亡疑为被“噎死”

cuteyy| 2012-04-22 13: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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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 业内说法

  幼儿园老师上岗前须学急救

 

  鑫童阳光门前贴有食谱,内容是周一至周五上午、中午、午点和下午的具体食物安排情况。

 

  昨日,朝阳区某潜能开发婴幼园园长李青(化名)介绍,正规幼儿园都会配营养师,将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区别对待。一般,他们将孩子分为0至3岁和3至6岁两个年龄段,根据其发育情况,摄入营养的不同,食谱安排相异,制作粗细程度也不同。

 

  卫生保健部门会给孩子定期做体检评估,在食物搭配、营养量方面,都会遵守有关标准,严格执行。

 

  “0-3岁的儿童,老师要根据指导书小心照料。”李青说,在孩子吃饭期间,老师要培养他们独自就餐的习惯,练习咀嚼能力。但不管什么年龄段,就餐期间,老师一定要在场监督,避免出意外。

 

  李青表示,幼儿园在招收老师时,一般都是选择专业学习幼儿教育的人员。在上岗前须经3个月培训,学习教学、看护、救护等方面知识;幼儿园也应设保健医生,以应对突发情况。医生会给老师们定期做急救培训。

 

  ■ 律师说法

  “鑫童阳光”负责人或被追刑责

 

  北京博圣律师事务所白小勇律师认为,针对幼儿死亡这一事件,从刑事责任来看,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第233条的规定,即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非法幼儿园的开办者又涉嫌触犯刑法第225条,属于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相关责任人并没有幼儿园的办学资质,却招收了大量的幼儿入园,收取了幼儿家长的费用,扰乱市场秩序。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非法幼儿园存在已有相当长的时间,相关管理部门涉嫌渎职,应负监管失职之责。

 

  幼儿死亡从民事角度来说,非法幼儿园及开办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该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幼儿园的资质都不存在,显然尽不到教育、管理职责。“幼儿园”及相关责任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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