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非京籍参保人员在京患癌不能报销 官方回应

azsqwe| 2012-04-13 08: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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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范春旭 温薷)近日,北漂女孩张晶(化名)发微博称,男朋友患恶性肿瘤,咨询社保热线后,得知外地户口不能报销。这条微博昨日通过网络持续发酵,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北京基本医保政策是否存在对非京籍人“歧视”现象?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张晶称,今年三月,男朋友李楠被检查出患有脑肿瘤,她向12333热线询问外地户口在北京上医保,得了特殊重大疾病如何报销时,得到的答复是“不能报销”。

  4月6日,张晶在微博上贴出与咨询热线工作人员的对话:“外地户口在北京上社保,如果得了特殊重大疾病如何报销?”“有规定,外地户口不能报销。”“为什么?”“因为他如果丧失了工作能力,我们就不提供保障了。”

  男朋友已经在北京工作两年,并且一直缴纳医保,怎么在患病的关键时刻,却不能享受本应有的报销?张晶很疑惑,并再次向朝阳区医保中心询问。这次,朝阳区医保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可以提交一份《朝阳区外埠人员申报特殊病种申请单》,外加定点医院医保办及参保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医院盖章的首次诊断证明、首次确诊该特殊病的病历复印件,再附上参保人的社保卡及北京市医保手册,“证明不是骗保”之后,方可进行医保报销。

  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张晶的微博上得知,李楠是在2010年6月参保的,并在今年诊断出肿瘤。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此信息属实,李楠的情况符合北京医保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追问 1

  职工医保待遇有无户籍差异?

  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参加职工医保,这意味着政策制定上并没有“户籍”区分。

  只要是职工医保,不论是北京市户籍人士,还是非京籍人士,能享受到的医疗保险待遇是相同的。

  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都必须符合北京缴费年限的规定,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追问2

  患特殊病的非京籍不能报销?

  张晶曾在微博中提到,外地人如果患有恶性肿瘤,北京医保马上停保,并贴出有关规定:“《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4]185号)中特别规定:‘患有恶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以及进行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等不具有劳动能力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互助资金不予支付。’

  这条规定被众多网友转发,作为“北京医保歧视外地人”的佐证。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就此解释,这则规定指的是对于患有恶性肿瘤等“特殊疾病”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属于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简单而言,就是“先患病,再参保”是不可以的,而不是指“先参保,后患病”就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追问3

  为何对外地人“特别规定”?

  既然政策不分户籍,为何对外地人出台“特别规定”?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主要是考虑到治疗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巨大,年报销金额将达到几万甚至几十万。

  目前,北京的医疗保险是区域统筹,资金的来源是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保障的主体是在北京市工作并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如果外地人得了大病,都到北京参保的话,北京医保将无法承受,同时也会侵占北京市参保人员的利益。

  补充阅读:25种重疾包括哪些?

  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我国保险行业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这25种疾病的名称如下: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 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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