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龙井绿茶被曝质量问题 顾客饮用后上吐下泻

jswei69| 2012-03-14 2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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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市民常先生拿着一瓶娃哈哈龙井绿茶来到本报反映:他去年5月份买了两瓶娃哈哈龙井绿茶,当时喝了一瓶后身体不适,打了一天半吊瓶才恢复。后来,常先生仔细观察未开启的那瓶绿茶后发现饮料颜色比较浑浊,便致电娃哈哈售后服务热线,当时济宁地区的业务员上门查看后,表示可以用两瓶娃哈哈龙井绿茶来换常先生手中的那瓶,但对于问题绿茶的具体情况、潜在危害等没有明确的说法,对常先生饮用问题绿茶后的医疗费等,业务员表示需要常先生自己去开证明、做鉴定。

 

  半瓶绿茶下肚几小时后上吐下泻

 

  常先生向记者介绍,他于去年5月份在洸河路上一家商店买了些饮料,其中有两瓶娃哈哈龙井绿茶。当时常先生也没在意,随便打开一瓶便喝下去一半。不料,几个小时之后,常先生便感觉肚子胀得难受,上吐下泻,晚上还赶到社区的卫生室进行诊治。

 

  记者对比了一下,常先生拿来的这瓶娃哈哈龙井绿茶生产日期是2011年5月8日,保质期12个月,和记者在附近超市买的同款产品相比,颜色浑浊了许多。“之前我一直没往饮料上想,大夫诊断时说应该是吃错了东西,我才想到那两瓶饮料,那天除了饮料,我吃的和平时差不多。”常先生告诉记者,他那次打了一天半的吊瓶才止住了上吐下泻,终于可以去上班。之后,常先生仔细察了一下未开启的那瓶娃哈哈龙井绿茶,感觉确实不对劲,便拨打了娃哈哈售后服务热线电话。“济宁地区的业务员上门查看后也承认瓶中有沉淀物、杂质,当时想用两瓶饮料换走我手上的这一瓶未开启的饮料,我没答应。”常先生告诉记者,他对当时业务员的态度很不满意。“既然说饮料有问题,而且我还因此而去打吊瓶,还耽误了工作,我希望娃哈哈能给我个说法和赔偿。”常先生对记者说。

 

  消费者索赔需自己提供证据

 

  之后,常先生多次和当时上门的业务员联系。业务员告诉常先生,之前喝剩下的那半瓶绿茶由于已经打开而且放的时间比较长,已经没有鉴定的必要了。常先生想要索赔的话,需要到当时诊治的医院开具证明,并鉴定证明他当时的症状是和喝这瓶饮料有关系的。然后他们将常先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转交到总部,收到总部回复后,他们才能予以赔偿。“我当时是想去鉴定的,但要求业务员一起去卫生局鉴定时被拒绝了。”常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上班很忙,鉴定程序又比较复杂,而且他担心即便是鉴定结果出来,对方也不承认鉴定的是这瓶饮料,为了2.5元一瓶的饮料东奔西走,着实不太划算,而对方又不同意一起去鉴定,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前几天看到你们有不少关于商品质量问题的报道,我又想起这瓶绿茶了,对方一直没给个说法,我心里也憋着一口气,希望通过报道能够解决这件事,也提醒一下济宁的消费者。”常先生向记者道出送来这瓶绿茶的原因。

 

  随后,记者致电娃哈哈售后服务热线,对方告诉记者,消费者如果由于饮用他们的产品而对身体造成损害,需要由消费者一方负责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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