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取消“以药补医”对药价无影响 药价依旧坚挺
就在两会期间和之前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两会代表们多次提到“以药补医” 的问题。卫生部也明确,“十二五”期间必须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今年300个县将革除“以药补医”的制度弊端。
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为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行与发展,国家实施了“以药补医”的政策。这一条医界循行了数十年的“规则”,在短时间内就要被打破?
而目前的一个事实是,药品部分的收入,在医院的收入中占绝大部分的比例。取消“以药补医”就等同于切断医院的主要经济源命脉。谁来保证医院的发展、运转?所牵涉到的医院人头工资及其他一切费用又由谁来埋单?
当然,“以药补医”弊病盛行,并不是区域之内的现象。其实2010年,昆明就试点取消以药补医制度。两年了,昆明又有什么变化?记者作了调查。
医药清单谁来解释?
2012年3月7日下午,昆明市一家市属医院,血液肿瘤科。
患者赵昌阳,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床尾,对坐着的是她的母亲。当记者和他们打招呼时,赵昌阳侧转过头来。良久,“我现在能说话。”他回应记者。
2012年2月24日晚,他被急送到医院,当时整个人是处于昏迷状态。经初步确诊,他患的是急性胰腺炎。至记者采访当日,赵昌阳仍不能吃饭、喝水,只能靠输液维持营养和打一些昂贵的针水维持平稳体征。住院以来,赵昌阳每天花费的医药费用是1000多元,针水药方面的费用,基本上占了全部开支。
赵昌阳母亲说,自儿子住进医院,已经花费了2万多元,都是用在一些昂贵的针水药费用上。赵昌阳等待着治愈,但面对每天高昂的药品费用,他们在发愁。对每天花费的医药费,他们无从提出质疑,只表示治个病花费太贵了。
而记者从一家省级医院获得的两份患者医疗清单,在对比医药费与其它方面的费用,不难发现,其医药费用占其总费用一半以上。
从患者当次的看病费用来看,陈小桂(化名)住进云南某医院,7天时间内,他共花费7685.23元,其中包括床位费76元、护理费239元、化验费668元、检查费280元、输氧费96元、诊查费10元、治疗费444.05元和药品费5872.18元。其中,药品费用是其他费用的323.9%。药品费用,占患者当次医疗费用的比例为76.4%。
朱女士也在上述医院看病,3天时间内,她共花费24085.34元。各项费用为:床位费228元、放射费950元、护理费819元、化验费4447元、检查费2190.10元、输氧费340元、手术费200元、诊查费50元、治疗费1728.52元和医药费13132.72元。其中,药品费是其他费用的119.9%,占当次医疗费用的比例为54.5%。
上述两份医药清单,患者和外行人很少有人能看出其中药物使用的不合理性。而该院方一人士告诉记者,两份医药清单上都存在部分药品滥用的情况,其称从前面一个患者的病情看,其中“脑苷肌肽、转化糖、左卡尼汀”有滥用之嫌;后一患者使用的“依达拉奉、谷胱甘肽”等药物也可能多用了。记者注意到,这几种药价格都较高。总额达到2439.42元,占医药费的19%。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昆明部分医院滥用药品的情况仍然比较常见。他表示,因为部分医院医生的收入与药品、诊疗等方面的费用有关系,医生在对患者用药和进行检查时,都存在滥开药品和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最终都会导致患者医疗费用的多花费。
其实医院高开药品价、开高价药品的现象并不少见。2012年2月6日,一昆明市民在接到医生开具的480元的纱布后,并对其价格产生质疑。而早在2010年,沈阳市一市民因伤住院,在出院结算时,看到清单上标明一块纱布的价格高达703.50元。在联系生产厂家后发现,纱布的出厂价仅为18元,从厂家到医院,纱布翻价39倍。
药品提成处方药占大头
2006年,为规范药品价格,国家多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其规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并未让药价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1月份,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表示,目前,药品收入仍然是补偿的重要渠道,但“以药补医”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了药品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行为;按项目收费和以药补医,也是医生开具大处方、滥检查问题的根源。“十二五”期间将全面革除“以药补医”的弊端。
但对于“以药补医”的弊病,2009年,国家提出新的医改方案,并强调医药分开;2010年,由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出台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的盈利模式将由“卖药”向“服务+补贴”转移。
不过,这之后,药品部分的收入,仍然是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渠道。就取消“以药补医”这一话题,记者与昆明市一家公立医院人士电话交流时,他表示,“这个时候谈这个话题很敏感”,“但如果取消以药补医,对医院的收入影响很大。”
而一家省属医院的人士则表示,在医院里医生工资收入的高低,与开具的药品直接相关。她介绍说,医生的收入一般由底工资、开药提成、科室效益奖金及部分额外补贴组成,而护士的工资则是由底工资、科室效益奖金构成。
该人士说,医生可以从所开具的部分药品中,按一定比例提成。“如果别的医院没有的药,本医院在用,则提成相对会更高。”“而产科的一些药品均比外面药店销售的价格要高很多。”
记者采访云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王维生时,他也表示,医生开药提成是客观存在的。
处方药占大头,但在基本药物(零差率售卖)这块就不存在,只有非基本药物方面,才有利润空间。而医院开处方,拿回扣这个问题是很难解决的,也是在医疗机构内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以药补医”是患者埋单
“以药补医实际上就是以患者养医。”记者采访时,云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王维生这么说。
他表示,现在来谈取消“以药补医”的问题,应从根本上去看,而不是回避问题,把以药补医的问题归罪于药品价高。“根本原因是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远远不到位,医院要运转和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药品收入。这样医院就变成了一个创收机构,没有公益性。”
王维生说,取消以药补医,要解决医院这部分收入缺口,还是靠政府的投入,否则,还是老百姓养医。“药品方面的收入没了,其他医疗方面的收费就会增加,患者花费的医疗费用,也不会减少一分。”
他直言不讳道,“现在为什么要压药价?因为现在政府药品买单的比例大,也要考虑到自己的财政支付能力,当然药降价了。”就云南而言,他说现在完全取消“以药补医”的制度,政府在投入上,不可能保证到位,也无法满足云南医疗卫生的发展。
而记者了解到,2010年昆明被纳入试点:逐步取消以药补医制度。同年,据云南财政厅公开的决算报告显示,为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取消以药补医,云南投入的资金为2.7亿元。此前几年公开的医疗费用支出中,并无这一项。
日前,记者从昆明部分公立医院了解到的一个现状是,药品部分的收入,仍旧占医院收入的大部分比例。就这一现状,王维生也透露说,在2009年医改以前,医院药品部分的收入占到50%以上,但现在不到50%。
几位医界人士也向记者证实,自(昆明)试点以来,在药品售价上并无多大变化。几位受访的市民均称,如果没什么大病,一般不会到医院看病取药。
此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表示,取消以药补医,医院收入下降了30%至40%,理论上国家需要有补助。西方国家对医药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重为10%左右,美国最高达到16%,发展中国家一般是6%-8%,中国大概是4.8%,缺口比较大。“解决公立医院‘以药补医’问题,除非国家下大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