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调节医患纠纷四年无一例反悔

jswei69| 2012-02-28 18: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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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家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调解委员会,宁波医调委自2008年运行至今,成功调解的医患双方无一例反悔。这种机制正逐渐在浙江全省推开。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月22日,一起持续8年的医疗纠纷案件终于在宁波医调委画上了句号。获得了5.5万元赔偿的患方比较满意,当事人握住调解员茅永斌的手连声道谢。

 

  这让茅永斌很有成就感。1尺高的案件资料,曾经让这位“全国调解能手”耗费了大量精力,但现在所有的辛苦都得到了回报。

 

  茅永斌曾经在宁波市中医医院任职党委书记、副院长,如今退休的他在医调委焕发了第二青春。

 

  宁波医调委主任马津华曾在宁波市司法局基层处工作,在他看来,医调委这样的行业纠纷调解机构,需要茅永斌这样“懂医、懂法、又懂群众工作”的人才。

 

  马津华介绍,目前,医调委有5名工作人员,除去马茅两人,还有一位曾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有一位曾在卫生局医务科任职,还有一位是医科专业大学的毕业生。5名调解员组成了专业调解团队。

 

  数据证明,自2008年3月医调委成立至2011年12月,宁波医调委共受理案件645起,调解成功620起,调解不成及自动撤回案件25起,调解成功率为96.12%。在受理的案件中患者死亡的有18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8.06%。患者索赔人民币约1亿元,实际赔付人民币约3千万元。医患双方无一例反悔,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从根源上解决“医闹”

 

  2007年12月12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其中第10条规定,市和县(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

 

  第二年的2月底,宁波市医调委正式开放运行。据宁波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处处长虞存斌介绍,该办法在2006年就由政府开始酝酿,当时的背景是:医生被打、医院被砸、患者家属在医院停尸闹丧等“医闹”现象严重。

 

  这种“医闹”现象不只在宁波,在全国范围内都普遍存在。而“医闹”则普遍是由医患纠纷引发,宁波市政府的决策层就想到用“治本”的方法来治理“医闹”乱象。

 

  马津华说,此前,医患纠纷的解决途径不外乎三种——“官了、私了、官司了”。“官了”是利用行政处置来解决纠纷,但由于医院的主管单位是卫生部门,患方很难信任这种关系中的行政部门;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私了”又易演变成“医闹”等行为的暴力协商;而“官司了”通过诉讼,相对于患方而言,又耗时耗力,成本过高。

 

  “人民调解”机构则是置身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独立第三方,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并且全程免费。这样的特点,对于解决医患纠纷矛盾具有天然优势。“所以,卫生部门邀请我们司法行政部门的调解机制进入医患纠纷领域。”虞存斌说。

 

  成立后的宁波市医调委受宁波市司法局管理、指导,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机构,办公经费由市财政保障,负责宁波市3个老城区内的医患纠纷案件。至2008年底,宁波市其余8个县(市)、区已经全部成立了医调委。

 

  医患双方权益受保护

 

  宁波市通过“一软一硬”打击“医闹”。根据办法,承担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要设立医疗纠纷理赔部门,而在医疗纠纷发生后,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保险机构要参加。

 

  “这意味着,患方主张的赔偿金额若在万元以上,他们到医院‘闹’也毫无意义,因为这时医院就算想赔也无法做主,都要经过理赔部门。”虞存斌说。

 

  这被看作解决“医闹”的“软”办法,而“硬”办法则是办法中要求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处置“医闹”。

 

  通过“一软一硬”的措施,患方会发现过去“大吵大赔,小吵小赔,不吵不赔,老实人吃亏”的做法起不到作用,而必须要找一个说理的途径,医调委则是双方说理的最佳渠道。

 

  近年来,通过医调委的纠纷调解,医患纠纷涉诉涉访案件正在急剧下降。“最直观的效果是,医院的诊疗环境变好,‘医闹’没有了,医生们也不用戴着钢盔去上班。”虞存斌说。

 

  对于医调委的作用,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作为三甲医院感触颇深。该院医患办主任郭宁说:“医调委成立3年来,我们医院只发生过一起‘医闹’。”

 

  据悉,2010年,宁波市医务人员被打人数和医疗机构被砸次数比2007年分别下降50%以上。

 

  “纠纷被快速转移到院外,而且医调委也可以为患方提供免费的、专业的法律咨询,我们和患方对于这一机制都是相当满意的。”郭宁说,自医调委成立起,医院的赔偿额一直在下降。

 

  曾与医院产生纠纷的患者孙长由于和医院迟迟无法谈拢,想过去“大闹”医院,但最终通过医调委的调解,孙长获得赔偿7000余元,虽然这和他的索赔金额有些差距,但孙长还是“非常感谢医调委帮助解决问题”。

 

  虞存斌指出,近年来,宁波市每年有1000余起医患纠纷,通过医调委,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保护。“没有了‘医闹’,公安机关很省心,信访部门的接访量大量减少,卫生行政部门也减少了许多投诉。”虞存斌说。

 

  据悉,《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已通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审议,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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