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蔓延肆孽 背后阴影是谁?

jswei69| 2012-02-25 0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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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县相关部门面对丙肝病情的表现,更折射出一种工作与前途脱节、利益与责任脱钩的行政病。

 

  如果一条街道附近,有多人染上同一种疾病,算不算异常?如果这种疾病主要经血液传播,是不是更应引起注意?在广东紫金县响水街一带,约200名居民染上丙肝,当地有关部门不仅反应迟缓,还一度阻止相关调查。

 

  按传染病法的规定,各级疾控机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而紫金疾控中心既没有掌握患病人数,也没有积极调查传染源,而是被动等待“省里回复”,甚至断言这次丙肝“不属于传染病暴发”。这样的反应,难说尽责。

 

  更重要的是,2010年南方医院发现响水路丙肝感染者很集中,曾组织调查,当地居民也曾邀请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前往调查,但“当地有关部门”均不予配合,甚至放出狠话“你们要管就管到底”“不要多管闲事”。如果说不了解情况是失职,这种“讳疾忌医”则是渎职,背后是对公众生命权、健康权的漠视。

 

  这让人想到2010年河南商城的蜱虫疫情。多人因蜱虫致命,当地却以“维稳需要”之名隐瞒疫情,造成大面积恐慌。所谓维稳只是借口,更多的其实是“维官”——维护头上的官帽、手中的权力;甚至是“维利”——在疾病阴影下,或许存在病源与官员之间的利益输送。不管此次事件结论如何,背后是否有“维官”“维利”阴影,都须向公众交代清楚。

 

  实际上,如果能及时配合调查,解决问题,传染源或许能更早被拔除,很多人也可逃脱感染丙肝的命运,紫金县相关部门也不会陷入今天这样的被动境地。这种行政上的短视,源于拖、压、瞒的任性思维,来自怕麻烦、怕风险、怕担责的惰性选择,来自漠视他人、轻视群众、忽视权利的惯性认识。

 

  紫金县相关部门面对丙肝病情的表现,更折射出一种工作与前途脱节、利益与责任脱钩的行政病。要提拔、要升迁,首先是要不出事,根本是要搞关系,于是面对问题总是捂盖子、面对工作总是踢皮球。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中,“应该如何”考虑,不是从自己的职责、公众的利益出发,而是先问“我能得到什么、我会失去什么”。于是,责任被束之高阁,问题被击鼓传花,最终受损的是公众利益。

 

  对于公众并不十分熟悉的丙肝,这次事件也是一个提醒,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公共职能,更多普及相关知识,严查居民反应强烈的小诊所、理发店,如此才能让更多的人免予病魔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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