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婴儿增加 广州将恢复强制婚检
恢复强制婚检仍存争议,专家认为减少出生缺陷不能只靠婚检
婚检率与出生缺陷率到底有没关系?恢复强制婚检在现阶段是否有必要?对于这些问题,目前仍存在很大争议。
“强制婚检太麻烦。”广州市民黄小姐说。但她同时表示,如果自己要怀孕,肯定会去做一个详细的孕前检查。
也有人认为,如果是免费婚检,何乐不为?强制不强制关系不大。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郑立新则认为,提高孕前检查比率比强制婚检效益更大。出生缺陷率升高的真正原因与遗传和环境两大因素有关,因此,要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不能只靠婚检。只有通过孕前、孕产期更有针对性的检查和保健,才能有效地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据记者了解,在取消强制婚检9年以后,在医务工作者中倾向赞同强制婚检的不少。广州医学院附属一院副院长赖永洪认为,实行婚检最大意义在于让现阶段不适宜怀孕的妇女及时知情,避免新生婴儿出现缺陷。
“恢复强制婚检在现阶段还是很有必要。”作为一位医务工作者,南方医院的高护士看到过太多地贫儿家庭的痛苦。她认为,在市民婚检保健主动意识不高的情况下,政府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是必要的。本报记者 邓圩
专家观点
婚检有必要,推行需灵活
针对广州恢复强制婚检的做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解志勇认为,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我国婚检率在逐渐降低,每年有大量的先天缺陷儿童出生,不进行婚前体检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广州强制婚检的做法是对以前的法律规定的修正,也可以说是实践对理论的修正。
从婚姻法的角度看,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要进行婚前体检。但强制婚检也不违背婚姻法。根据《母婴保健法》,从母亲、婴儿和计划生育的角度,要求进行婚检,这是从整个国家、民族角度,出于提高人口素质的考虑而做出的规定。
而《婚姻登记条例》主要是基于婚姻自由的价值理念,目的是提供方便、快捷的婚姻登记服务。因此,从法理的角度说,对母婴保护和保障出生人口素质的价值理念是高于婚姻自由的价值理念的。
目前,民政部门在具体操作时,主要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不进行强制婚检。但应从更宽泛的范围来理解婚姻的概念,包括《母婴保健法》都应该算是婚姻法的相关法律,都是用来规定婚姻的,都应得到执行。
但是,强制婚检从字面上看,似乎代表着强力推行的意思,而且强制婚检在有的地方会沦为谋利的工具,这些都是很多人反对的原因。
因此,建议婚前检查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方式,不应该由一个部门统一婚检;婚姻登记者只要是在正规的医院进行了相应检查,都应该得到承认。
同时,婚检项目的设定也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保留必须要检查的项目,去除不必要的检查项目。而且要对婚检者的信息严格保密,以打消婚检者的顾虑。
此外,强制婚检还应该是免费的。因为出发点是为提高整个国家、民族的人口素质,所以财政理应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