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严禁学校加工扁豆 严防师生食物中毒

xiaoke| 2012-02-16 0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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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吃肉焖扁豆、干煸豆角的中小学生,以后在学校食堂肯定是吃不上这一口了。昨天,市卫生局和市教委联合约见本市百余家中学的校长,卫生局明确表示严禁各类学校加工制作扁豆,严防食物中毒。市卫生局明确要求,严禁各类学校加工制作扁豆,严禁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今后,各学校将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教育和卫生部门将联动,保证中小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卫生部门将邀请师生和学生家长监督协管学校食堂;各学校食堂要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校内小卖部也将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近期,卫生部门将对学校食堂等进行督查。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市教委就曾公布过高校食堂标准,提出扁豆、猪肝、水发食物等禁止出售。昨日,市卫生局和教委更是明确提出,不仅高校,本市各类学校都禁止加工制作扁豆,严防食物中毒。

 

  对于这项规定,市疾控中心专家解释说,扁豆中毒的原因在于其中含有红细胞凝聚素和皂甙,这些物质具有化学毒性,只有加热到100摄氏度并烹调10分钟以上,才能被破坏。而集体食堂用大锅炒菜的方式,往往会使扁豆不容易加热均匀,从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因此,学生集体食堂禁加工制作扁豆这项规定,是出于对学生健康及安全的高度负责而颁布的。

 

  微微健康网温馨一般的食物中毒,多数是由细菌感染,少数由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发病一般在就餐后数小时,呕吐、腹泻次数频繁。如在家中发病,就视呕吐、腹泻、腹痛的程度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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