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对二类疫苗实行最高限价
jswei69|
2012-02-04 00:06:56
阅读()
针对部分疫苗价格不规范现象,福建省物价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对第二类疫苗流通、接种零售环节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实行限制加价率管理。
据介绍,近年来福建省第二类疫苗市场竞争还不充分,一些地方出现了价格虚高、价格不统一等现象,甚至出现同城不同接种点同种疫苗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
为此,该省将对第二类疫苗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降低疫苗货源成本。该省规定,从3月1日起,在接种单位的终端销售环节,以疫苗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购进价格每人份50元以下(不含50元)的,加价率为25%;购进价格每人份50元~150元(不含150元)的,加价率为20%;购进价格每人份150元以上的,加价率为15%,但每人份疫苗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75元。
据悉,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收取每人每针次3元的服务费,但不得再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上一篇:厦门食品问题举报可获重奖
下一篇:脸要“穷养” 四肢要“富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