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快过期食品须醒目标注提示消费者
国家工商总局近期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目前,北京已有130多家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
北京工商部门去年就率先从海淀商家开始试行“临期食品专柜”,现在,本市家乐福、卜蜂莲花、城乡仓储、美廉美、物美、华联、统杰法宝等大中型商场、超市均已开始逐步设立专区,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而此前,商家往往会采用捆绑销售的方式,将一些快到期食品藏在新产食品中销售。“现在,集中明示销售快到期食品,既能让顾客放心消费,而且由于价格实惠,销售较快,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食品因过期而造成的浪费”,一家超市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目前,北京已有130多家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超市把快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到一起统一标示、统一销售,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北京市工商局食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超市的要求是“自愿设置”,觉得效果好的商家可以选择长期保留。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把好食品销售关;同时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把好食品退市关。
困惑:
同一商品能否两种价?
一家大型超市负责人对设置这种临界食品销售区提出了困惑。他认为对于一些销售好、客流大的超市,商品销售速度快,不少食品都是还没到临界期限就已经销售完,因此走货速度慢的超市可能更适合设置。
另外,物价监管部门规定同一商品在同一超市不能出现两种价格,所以食品即使快到期,可以买一赠一捆绑销售,但却不能因为生产日期不同就直接打折。
难题:
距离保质期多久才算是临界食品?
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怎么才算是临界食品,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一样。有的表示按照行业惯例,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就算是临界食品了。
目前,只有海淀工商分局出台的《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中对“临界食品”有了明确界定: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商场、超市经营的水果、蔬菜、鲜肉、水产品等初级食用农产品(10.62,-0.10,-0.93%)如出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现象,应当立即撤出货架。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豆制品、熟肉制品、主食、糕点等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应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次日不能再进行加工销售或者混入新的生产原料中。
借鉴:
国外咋处理临界食品?
加拿大:把即将过期的食物减价出售或捐给慈善机构,那些打折后仍未卖完的食品将被当成垃圾处理。
英国:超市里有些打折商品并不是食品过了保质期,而只是过了最佳食用期。
美国、德国:几乎每家超市每天都会拿出即将过期的食物捐给穷人。
日本:便当、面包、饭团、三明治等保质期只有一两天的食品,店主通常会在保质时间到期几个小时前就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