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多家超市搭售即将过期食品
xiaoke|
2012-01-30 15: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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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反馈:“临界”没有明确规定
记者昨天从华堂商场方面获悉,他们对国家工商总局的新规密切关注,“华堂商场一直都对临期食品进行自查,以维护消费者利益”。
由于昨天是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多家零售企业尚未恢复正常工作,记者没能获得更多商家对国家工商总局新规的反馈。但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食品在保质期前没有卖掉的话,会先撤架然后找厂家退货,“离保质期还有三分之一时间的时候基本就撤了,不会等到过了保质期才撤。”
此外,有超市负责人表示,不同种类食品对临界的定义不同,所以设立临界食品专区存在一定难度。据记者了解,对“临界食品”的定义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一样。有的表示按照行业惯例,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就算是临界食品了。另外一种说法则是,保质期半年以上的商品到期前15天内需要公示;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临界期”;而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还剩3天的时候就算是临界食品。有超市负责人表示,卖场里同一种商品因生产日期不同要设置两个价格的话,操作起来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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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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