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协委员称应加强泸定县麻风病防治措施
在四川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提案中了解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麻风病历史久远,形势严峻。尽管各级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麻风病的防治,但病情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继续传播的风险较大。
四川省政协委员丁仁立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中详细介绍了泸定县麻风病的基本情况:泸定县麻风病人数量多,病区分布广,属高发地区。截至2010年底,泸定县累计发现麻风病患者572例,其中:存活患者282例,带菌患者20例,分别占甘孜藏族自治州相应患者人数的27.43%、27.76%和21%。282例存活患者分布于全县12个乡镇的124个村,其中二级以上畸残病人126例,占存活患者总数的44.68%,分布于11个乡镇的83个村。泸定县全县麻风病患病率为0.24‰,是国家控制发病率0.1‰的2.4倍,是四川省实际患病率0.012‰的20倍,属于麻风病高发区。
提案说,虽然泸定县属麻风病高发地区,但由于没有安排过专项经费,从1982年开始,该县29年间再也未进行过普查,每年仅对1982年普查时发现的患者进行监测,新增病人的情况主要依靠村干部报告以及患者到医院就医时被动发现,对于传染性较强的麻风病来说,存在扩散传染的风险。
泸定县2005年撤销专门的麻风病防治队后,全县现仅有3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麻风病防治人员,平均年龄达到55岁,最大的59岁,马上面临退休,人员老龄化严重。从2005年至今一直未能引进新的专业防治人员。经统计,2009年至今,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了3次麻风病专业知识培训,但参训人员仅限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各村村长(实际参训人员177人,占安排参训人员的83%),而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村医生等直接与病人接触的人员,没有组织过系统的培训工作,不利于对麻风病患者的识别和防治。
同时丁委员还呼吁,加强对麻风病的宣传力度,增加社会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了解,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在公众中树立“麻风病可防可治”的观念,引导公众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与偏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人的社会风尚。
据了解,麻风病是一种由麻风杆菌引起的传染性较强的慢性传染病,主要病变在皮肤和周围神经,临床表现为麻木性皮肤损害、神经粗大,严重者甚至肢端残废。《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麻风病列为丙类传染病。
微微健康网提醒,麻风病的诊断必须细致耐心,争取早期确诊、不漏诊、不误诊。早治早愈,不致时机使病情加重,造成畸形、残废,或使扩大传染。因此,在防治方法上要应用各种方法早期发现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应及时给予规则的联合化学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