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医改 乡村医生获定额补偿

jswei69| 2011-12-28 11: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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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12月31日前石家庄市所有村卫生室都将完成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将能获得定额补偿。

 

  据石家庄市卫生局农村处处长刘栓奇介绍,石家庄市栾城县村卫生室已于今年10月份率先完成基本药物制度改革,12月31日前,石家庄市所有村卫生室所需基本药物将全部由乡镇卫生院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必须凭处方零差率销售药品并出具统一票据。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为村卫生室统一制作药品价格公示牌,悬挂在其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地在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的前提下,将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每农业户籍人口每年5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偿。补助资金由省、市、县按规定比例分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考虑村卫生室地理条件、乡村医生服务年限等因素,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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