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回归公益性

xiaoke| 2011-12-19 1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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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是指最小的行政区划级别的医疗机构。 现在的基层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和小型社区卫生医疗站(或者医疗救助中心)。目前,我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比以往大幅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回归公益性。

 

  2009年8月,国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并将中药饮片一并纳入。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又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目前有29个省份增加了基本药物种类,平均增加205种。

 

  去年11月,在总结地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国家出台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目前,各地陆续开展了基本药物新一轮采购,基本药物价格比上一轮采购价平均下降了30%。上海、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药物制度已经率先覆盖到村。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链条被切断,引起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动机构公益性回归。综合改革的内容包括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等五方面。目前,2788个县(市、区)共核定编制数114万多人,比改革前增加了29.9%;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结构优化;在补偿机制建设方面,目前,除西藏改革前已纳入财政预算外,其他省份均已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基本完成,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

 

  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是医改的下一步重点之一,同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将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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