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配餐卫生将有法规可依

jswei69| 2011-12-15 14: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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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公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下称《规范》),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厂房和生产加工场所作出了详细规定,并首次拟定了冷链(生产)工艺、热链(生产)工艺等定义。

 

  此次《规范》所称的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是指供餐单位根据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等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的膳食。该《规范》的拟定意味着,今后,提供集体用餐的单位,其生产和卫生条件监管将更加严格。

 

  根据《规范》,今后,食品处理区总使用面积不少于200㎡,食品处理区各加工场所的面积应与单餐(热链)或单班(冷链)最大供餐数量相适应。

 

  例如,《规范》明确,共餐单位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为200—400㎡的,其面积与单餐(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不得超过1:2.5。也就是说,共餐单位每次要提供500份餐食,食品处理区面积至少要达到200平米。

 

  同时,《规范》还要求,供餐单位烹饪场所的面积应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分餐间面积应不小于食品处理区的10%,而清洗消毒面积应不小于食品处理区的10%。

 

  《规范》还制定了冷链(生产)工艺、热链(生产)工艺等定义。所谓冷链工艺,是指膳食烧熟后,2小时内把其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不高于10℃的条件下贮存和运输。在食用前,应把膳食中心的温度加热至70℃以上。

 

  所谓热链工艺,是指膳食烧熟后,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使膳食中心温度高于60℃,并盛放于密闭保温设备中贮存、运输和供餐,保证膳食在食用前的中心温度在60℃以上。

 

  今年10月,铁道部曾发文要求“动车组餐食结构应以冷链为主”,引发网友对动车盒饭“保质期长达半年”的热议。此后,铁道部称,今后,动车组配餐会以微波加热的冷链食品为主,“常温链”配餐只做“应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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