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企业涉嫌制售假药 将被依法立案查处

xiaoke| 2011-12-11 20:09:06
阅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日公布一批涉嫌制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前国家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的消息,芜湖三益制药有限公司、江西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泰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锦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药品生产企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福安药店、包头市昆都仑区博康药店、陕西省榆林市老医协药店、榆林市榆阳区园明药店、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卫同仁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十九分店、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相祖平价药店等药品经营企业涉嫌销售假药。

 

  国家食药监局表示,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开展的打击制售假药犯罪集群战役中,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上述药品经营企业涉嫌制售假药,目前国家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相关新闻:

 

  国家药监局对制售假药行为使出重拳。12月10日该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对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公开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对姑息迁就、查处不力的,应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国家药监局将对重点案件督察督办。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