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泰医院6年间频曝丑闻 至今仍营业

cuteyy| 2011-11-14 13: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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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假医生、假处方

  去世大半年的医生,“还魂”给病人看病;200元一次,租来执业医师证。

 

  2006年7月,在针对国泰医院的一起投诉案中,郑幼卿经初查发现该院涉嫌使用4名无证人员。在卫生监督界,这已触及“非法行医”,是极为严重的违法。

 

  作为一家二级专科医院,国泰医院至少需要65名医务人员,才能符合相关标准。而在厦门市备案的注册资料中,国泰医院刚好满足这一要求。

 

  然而执法人员根据国泰医院提供的“医师花名册”,找到电话号码后一一打过去,很快发现了蹊跷。

 

  国泰医院病理科一位75岁的倪姓医生,拿着执业医师证到国泰医院注册后不久,即因患癌症离开。然而不知何故,后来国泰医院的诸多病历上,却还有这位倪医生的签名。

 

  国泰医院检验科的一名杜姓医生很干脆地承认,自己从来没有在国泰上过一天班,为了帮国泰应付卫生局,她曾把自己的执业医师证出借过,并得到200元的报酬。

 

  国泰医院的“假医生”第一次“现形”是在2010年10月15日的突击检查中。卫监所执法人员闯进国泰医院的一间诊室,仅发现一名身着便装的女子,其身边椅子上挂着白大衣,上面的胸牌写有“魏重枝 妇科主任”字样。

 

  接下来,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尽管长得跟胸牌上的照片一样,但该女子坚决否认自己就是“魏重枝”,之后在执法人员眼皮下从容离开。

 

  执法人员后来在医师网上查询,发现确有一名叫“魏重枝”的医生,但其身份证号与国泰医院的“魏重枝”不一致,这意味着他们在国泰医院遭遇到了“套牌”的“魏重枝”。

 

  此外,厦门卫监所在检查中还发现,国泰医院有多份病历上的医生签名可疑,经过司法鉴定,证实至少4人冒用真医生的签名开处方单,但这4人究竟是谁,至今不得而知。

 

  郑幼卿对南方周末记者称,医院内部人员告诉她,当看到执法人员来查时,医院门口保安会紧急“报警”,里面冒充医生看病的假医生们,会迅速脱下白大衣,躺在床上自称病人。

  此外,国泰医院的麻醉处方单上也记录了发生在该医院的诸多奇事:2010年3月15日,一名唐姓妇女在国泰“上环”,但两天之后,她又神奇地做了“无痛人流”手术;2009年12月13日,一名蔡姓孕妇在国泰做了人流,4天之后,又却反过来接受“不孕症”的治疗;2010年1月17日,一名苏姓患者在国泰医院做了宫颈炎手术,但在其21日的住院病历上,却显示其宫颈“光滑,无触痛”……

 

  一边“检讨”,一边违规

  医政监督“执法软弱”,已成通病。

 

  早在两年前的一次执法中,厦门市卫生局就险些将国泰关门,但最终对其“网开一面”。2009年5月22日,在厦门市主要领导批示后,卫生局调查发现,国泰医院涉嫌超登记范围执业,非法收费5万元。

 

  按照相关卫生法律,跨科非法收费3000元即可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是,因为国泰医院“及时整改”,最终逃过吊证命运,仅被吊销了“计划生育科”。

 

  国泰医院在整改报告中作了检讨,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意识不强,学习不够”,“部分医生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医德品质不好”。并表示对“对追求经济效益,乱开检查单,过度医疗的医生坚决予以开除”。

 

  然而,郑幼卿后来发现,就在提交整改报告当天,国泰医院仍违规做了17个检验项目。

 

  卫监所则依旧束手无策。

 

  在卫生法专家卓小勤看来,中国的医政监督几经改革之后,“执法软弱”已成为一个通病,个中原因一言难尽。

 

  相反,在查处国泰医院案的过程中,郑幼卿越来越感觉到压力。从2011年3月起,郑幼卿开始接到来路不明的短信。这些短信有的暗示知道其家庭住址,有的对其辱骂,有的则直接提醒其“注意人身安全”。

 

  受到压力的不仅郑幼卿一人。据了解,国泰医院内部的一个医生在接受卫监所询问时说了实话,结果被迫离开该院。之后又到厦门其他民营医院应聘,竟一度无人敢接收。

 

  在此后的几年里,国泰医院陆续被卫监所查实存在“超出执业范围开展检查和外科诊疗活动,违法所得40余万元,拒不改正”;“使用9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等数项违法行为,其中前面两顶均足以“吊证”。

 

  就在2011年夏天厦门市卫生局研究如何对国泰医院处罚期间,5月23日与5月28日,国泰又分别曝出“死胎案”和“婴儿死亡案”,事情一件比一件大,最终厦门卫生局下决心让国泰“关门”。

 

  “从讲政治、讲和谐、 讲稳定的角度来把握”

  “复议机关应当首先考虑患者的利益,而不应当首先考虑非法行医的医院的利益。”

 

  2011年7月4日,国泰医院被正式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然而,厦门卫生局的这一处罚决定,却催生出中国卫生监督执法史上的罕见一幕:被“吊证”的国泰医院对厦门卫生局的处罚决定置若罔闻,照样正常营业。

 

  2011年7月16日,《中国青年报》第三次对国泰作出报道。然而三天之后,厦门卫监所再到国泰现场检查,发现仍有患者在此接受治疗,其中还有男病人。

 

  国泰医院对厦门卫生局的处罚拒不履行,不仅让后者陷入尴尬,同时也面临危机: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国泰医院出现病人死亡之类的严重事件,厦门市卫生局将需为此承担渎职责任。

 

  不过,厦门市卫生局很快得到解脱。7月20日,《中国青年报》最后一次报道四天之后,2011年7月20日,厦门市政府出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厦府行复停[2011]1号),要求厦门市卫生局停止执行吊销国泰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决定。

 

  停止执行的理由是,国泰医院已经就卫生局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厦门市政府已受理。国泰医院认为吊证“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厦门市政府认为其要求合理,故出台该通知。

 

  卫生法律学者卓小勤认为,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经申请,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停止执行。但是,本案涉及非法行医以及患者的就医安全,复议机关应当首先考虑患者的利益,而不应当首先考虑非法行医的医院的利益。

 

  后来,厦门市法制局副局长孙发明曾对上述通知书作出解释,称市政府有权要求卫生局对“即将生效的处罚”暂停执行。卓小勤认为这一理由不能成立,根据行政处罚法,厦门卫生局的处罚决定一经做出就已生效,并非“即将生效”。

 

  3个月后,厦门市政府的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决定保留国泰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国泰医院起死回生。

 

  厦门市政府认为,厦门市卫生局认定的国泰医院违法事实清楚,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及过罚相当的原则,保留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月22日,在行政复议结果出台之前,厦门市法制局副局长孙发明就国泰一事到厦门市卫生局与主办人员郑幼卿沟通。孙发明说,卫生局对国泰的违法行为的认定“没有错”、“很清楚”,“事实部分没有任何问题”,但在处罚上与市政府有“小小的不同点”,市政府对卫生局的处罚决定“保留两项、撤销两项”。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孙发明说,是因为“市领导的起点更高”,“从讲政治、讲和谐、讲稳定的角度来把握”。

 

  此外,孙认为,国泰医院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但“产生的危害后果没有达到非要吊证的程度”,因此要给予其一个“喘息和整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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