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由行 荒唐的“得”与“不得”

phoebe| 2011-07-08 11: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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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自由行“十一项”限制不得从事活动,近日跟朋友QQ上哈拉聊天,话题说道台湾自由行,朋友调侃说台湾自由行大忽悠,咱们前脚刚踏入宝岛,人家后脚就有搞个“陆客来台自由行得从事活动一览表”和“陆客来台自由行不得从事活动一览表”,这不让那不让的,束手束脚忒不自由,抱怨balabalabala……总之,看那小岛,小鼻子小眼睛的小气样,真蛋疼啊!!

  我勒个去!小编网上一查,还真有此事。近日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移民署表列数十项行为,规范陆客活动范围,其中引人注意的有“得参加万人泳渡日月潭”、“得参加元旦升旗典礼”、“得与民意代表、政府官员餐叙”;但也规定“不得参加选举、政治活动”、“不得进入军事国防地区”、“不得工作”、“不得上电视节目发表意见”等。

  
  太可恶了,完全把我们当疑犯!不是说台湾各县市争着抢着瓜分台湾自由行诱人市场吗?不是说要给大陆游客感受台湾之光的自由民主氛围吗?这些所谓的“规范陆客活动范围”的数十项规定荒诞离谱,何来善意,何来自由,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些洋洋洒洒的规定只针对陆客!

 

  哈,敢情是咱们大陆人哭着求着要去台湾自由行哦,看这待遇怎么比台湾的干爹美国日本“好”太多了!真TM的“同胞”待遇啊!台湾“自由行”三个字好讽刺哦!小编好奇,如果不小心违反了会咋办?会不会被请去警局喝茶啊,兴许可能有望跟我党最忠诚最杰出的“地下党分子”阿扁同志拍照留念呐。这并不好笑!台湾自由行的同胞,务必要背诵记住这些荒唐的“不得”从事活动,因为搞不好,你玩着玩着可能触限了。

  比如“不得上电视节目发表意见”,要知道台湾的媒体非常在意陆客的一举一动,你不小心发表了“不友善”意见,不小心“上电视”,有可能被请到警局接受调查是不是“特务”呐。自由行嘛,可以“参加公司会议”,于是不巧了,一拍即合达成商业合作,那完蛋了,你违反了“不得进行招商”规定。

  OK,即使你拒绝发表意见,小心谨慎地“参加公司会议”坚决抵制台湾同胞热情要求“招商”,但是移民署说了,“得参加万人泳渡日月潭”“得参加元旦升旗典礼”……好好的单纯的自由行之旅,偏偏给你添堵。小编就纳闷了,台湾设置诸多限制到底为了什么?!恐怕这背后隐藏着一些优越感,一些害怕,一些意识形态,怪不得有这么一说“不到台湾不知文革在搞”!

  两岸文化、经济交流频繁密切的大势早已形成,台湾自由行是顺势开放,这些种种不合理的限制只不过是“螳螂挡车”。而且“多行不义必自毙”,台湾自由行诸多限制,只会招到大陆更多同胞的厌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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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台湾自由行,陆客不得从事活动一览表:

  (1)不得参加选举造势活动或助选活动,如上台发言、随车游行;(2)不得参加政治性质公众活动,如:游行、抗争、发放传单;(3)不得进入军事国防地区;(4)不得进入国家实验室、生物科技、研发或其他重要单位;(5)不得至各军事基地、要塞堡垒窥视、拍照或摄影;(6)不得从事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或危害社会秩序之行为,如卖淫、买春、赌博、买卖毒品;(7)不得接受公司邀请,从事工作之行为。如:短期契约工、模特儿走秀;(8)不得接受媒体邀请,上电视(广播)节目发表意见,如:CALLIN节目;(9)不得接受邀请发表演说或授课;(10)不得签署意向书或进行招商;(11)不得违反其他法令有明确规范之行为。

  ■注意!台湾自由行,陆客得从事活动一览表:

  (1)逛街购物饮食;(2)参加陆客团体旅游;(3)参加外国团体旅游;(4)参加一般国内团体旅游;(5)探访亲友;(6)扫墓祭祖;(7)健检美容、保健养生;(8)参加万人泳渡日月潭;(9)参加婚礼;(10)参加艺人宣传、演唱会之歌迷活动;(11)参加元旦升旗典礼;(12)参观展览;(13)参观比赛;(14)参观(加)开闭幕典礼活动;(15)参加国际拍卖会;(16)参访公司、工厂;(17)参加公司企业颁奖典礼;(18)参加公司尾牙;(19)参加公司会议;(20)参加同乡会、宗亲会活动;(21)参观庙会等宗教活动;(22)与民意代表、政府官员餐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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