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性保护”谁做主 盼“鸡奸罪”入刑法

cuteyy| 2011-05-18 1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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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奸是一个法律名称,指男性之间通过阴茎插入肛门而获得快感的性活动。若男性把阴茎插入女性肛门而获得快感的性活动则称之为肛交。法律有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保护女性被男性侵犯的罪行,然而,我国法律目前尚未有关于男性性保护的法律。

 


  镜头 信任的长辈强奸了十四岁的孩子

 

  两年前,十多岁的岩应到山上放牛,遇到了平时经常在一起放牛的村民岩坦。岩坦40岁出头,平时说话很少,但在村中口碑很好。岩应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平时自己极其信任的长辈,突然扑过来,将其拖入草丛中,强行脱掉他的裤子,按在地上强暴了他……村委会自古以来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怪”事,翻遍村规民约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惩罚条款。

 



 

  镜头 初中生强暴小学生

 

  去年3月26日下午,湖里某中学初二男生小木伙同一网友“猫哥”,就来到塘边社旁的一条小巷,刚好放学回家的小学生小勇经过这里,两人将小勇拦下,然后搜身,发现小勇身上没钱。两人并未就此罢休,而是押着小勇,让小勇把他俩带到小勇的暂住处,刚好,小勇家人没在,于是,他们二人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将房间里的抽屉撬开,搜得现金30元。

 

  小勇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但令人发指的一幕发生了:拿到钱后,小木竟然又让小勇趴在床铺上,将小勇强暴了。但因不够润滑,这时,小木竟然跑去厨房找来炒菜用的食用油,倒出几滴涂在生殖器上“润滑”,然后继续猥亵小勇。

 


  现行《刑法》明确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说,强奸的主体对象必须是妇女。因此,按照目前的《刑法》,此类案件是不可能以强奸罪论罪的。


  但是男人对男人强行发生性行为,如何定性,如何定罪,一直是我国法律的漏洞、盲点,因此,法官也很难以强奸罪惩罚此类罪犯。如果罪犯强奸了受害人,但没有抢劫,那怎么办?男孩该如何保护?据此,我认为“鸡奸罪”入刑法是否刻不容缓。在一家门户网站的调查上显示,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网友认为“鸡奸罪”应该入刑法,“鸡奸罪”入刑法,不仅填补了法律上的一大漏洞,还切实的保护了男性身心健康。

 

  相关链接:国外立法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是比较健全的。俄罗斯对侵犯女性有专门的强奸罪,侵犯男性则有性暴力罪;加拿大则设有性侵犯罪(无论男女);在美国、澳大利亚都有过女性强奸男性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判例;美国的许多州强奸罪的受害对象不单指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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