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掺假事件是监管部门的耻辱
大米掺假事件是监管部门的耻辱
近日有媒体反映,部分地方粮食企业用一袋袋爬满米虫、发黄且发霉的大米经抛光,掺入好米,冒充“品牌大米”重新封包出厂,这样的掺假大米流向了全国各地。
我们来看看,掺假大米对健康的危害。
经过抛光的霉大米,表面光滑、白净,一般人根本鉴别不出好坏,吃到嘴里才知道。虽然,“霉大米”不像瘦肉精那样,让人食后即发生中毒,但其对人身体健康危害之大不容小觑。资料显示,发黄、发霉大米的淀粉、脂肪和蛋白质等已发生分解,所含维生素、无机盐也遭破坏,其中的黄曲霉素具有极强的致癌毒性,对肝脏损害非常大,而黄绿青霉可产生神经毒素,导致溶血性贫血等慢性中毒……可见,长期食用这种霉大米对人的身体健康的威胁是巨大的。
足可见,这样掺假大米是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无益的甚至是有害的。不用说,监督部门对这样的大米是绝对不能放行的。然而,可悲的是,这样的大米早已是市场上“公开的秘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来看看咱们的监督部门是什么样的作为吧。
可以说食品监督的法律不下数十个,各种地方法规更是多如牛毛,而相应的监督部门也不少,少说也十来个,对应着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再到餐桌(入口)的各个环节。本应各负其责的监管部门,如果能“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话,把好各自的环节、关口,实际上已经可以杜绝相当部分的假冒掺杂等食品问题。但现实却往往是,“十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令人沮丧。可不是吗?市场上的大米近六成存在掺杂使假情况,甚至这已成了“公开的秘密”,但对此负有监管职责的所有部门却偏偏无动于衷、毫不察觉、无所作为,甚者是知情而不查。说好听一些,这是后知后觉,监管存在惰性,涉嫌失职、渎职;说难听点,这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尸位素餐!所以,市场上掺杂使假的霉大米泛滥成灾,那就是政府监管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