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论】控烟要打破体制性障碍
据报道,号称“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烟条例即将开始实施,这一条例对公共场所吸烟处分、餐饮和娱乐等经营性场所的控烟责任、烟草广告的管制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不免让人对破解控烟难局充满期待。
从控烟的综合性因素来看,这一条例主要针对的只是控烟的下游环节,即吸烟场所和人群,而没有触及烟草生产、控烟立法、控烟机制等更为根本性的环节。我们加入国际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已九年,其最突出“成就”大概就是“荣获”这一国际控烟组织颁发的“脏烟灰缸”大奖了,控烟失败是令人尴尬而又无奈的现实。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体制性问题。如烟草生产管理和控制部门都在工信部,控烟政策服务于产烟和售烟政策;政府实行烟草专卖,烟草业没有实现市场化,巨额利润使各地政府对烟草行业极为倚重,烟草业也因此在政府保护伞下风光无限,这样,控烟反倒成为渔烟民之利的合法理由,前些年的“调税控烟”就是一例。其结果,就是售烟优先,控烟其次;售烟理直气壮,控烟羞羞答答。体制性障碍不破,单纯依靠行政处罚是走不远的。从环保禁令到交规,各类“史上最严”都免不了无疾而终的命运。
这就说到条例执行难的问题了。控烟条例是由爱卫会和疾病防控中心颁发的,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执行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执法力量问题。卫生计生部门编制有限,虽然具有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但缺少专门的执法管理人员,而若严格落实条例,必然需要大量工作人员。
如果没有编制性机构,临时抽调工作,那么,控烟措施就无法常规化和常态化。其次是执法权威性的问题。吸烟毕竟不是犯法,条例规定无非是罚款,它既可能使民众误解政府以罚代管的合法性,若非“抓现行”也不容易找证据,结果可能会使管理方与民众产生纠纷;第三是社会参与难的问题。条例鼓励民众举报,但在重人情缺乏公共意识的社会环境下,加之民众对吸烟容忍度高的现实条件下,很难期望公众成为“最严”条例的参与者。因此,如何避免条例成为一纸空文也是个问题。
总之,控烟是一个涉及社会政治管理机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心理等多方面因素合力的难题,控烟失败也是“世上最难”控烟局面的佐证,由此看,控烟也必然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过程。因此,不管怎样,我们需要有实际的举措来推进这一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市的控烟条例自然也有其价值。至少,它可以起到一次控烟宣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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