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论:家庭医生“按人头付费”需防虚假签约
据报道,广东省级家庭医生试点由36个县(市、区)扩至57个,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及用药指导、就医预约登记服务、转诊服务等均在家庭医生的职责范围内。家庭医生的费用由财政负担,并拟在东莞、中山、广州萝岗三地试点按签约人头付费给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方式。
家庭医生有没有作用?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很多时候,由于工作忙、怕麻烦等种种原因,不少人在感觉身体不舒服时首先选择的是“顶一顶”、“扛一扛”。而在疾病的防治过程中,所谓的“三早”(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可以降低很多严重的慢性疾病(如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发病率,可以降低很多疾病(如恶性肿瘤)的治疗难度,可以大大减少疾病治疗所需的费用。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以前农村的赤脚医生,背着药箱走家串户挂水打针,巡视在田间地头,碰到头疼脑热的村民,递上去痛片、感冒片、消炎片之类的药片若干。虽然赤脚医生的诊断水平并不高明,医疗保障的水准也相当低下,但在那个年代的农村也真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为方便,让很多人在疾病的初起阶段就得到了干预,阻止其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痴呆、精神疾患等发病率明显上升,而且发病年龄不断提前,这已经给我们发出了严重的“预警”信息。有统计显示,在2001年,全球总死亡人口中,约60%是死于慢性病;全球疾病总负担的46%是由慢性疾病所致。预计到2020年,全球总死亡人口的75%、全球疾病总负担的57%将由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所致。
今日的家庭医生,可以成为实现“三早”的重要力量——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及用药指导、就医预约登记服务、转诊服务等均在家庭医生的职责范围内,身边有了一个可以咨询的“健康管家”,小病拖成大病(诸如感冒拖成肺炎之类)的情况,或许会有所减少;因个性化的日常健康干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可以得到控制,患者的生存质量,也可有所改善。
不过,家庭医生制度要发挥好的作用,一要群众认可,二要医生积极,这就离不开好的制度设计。薪酬全额由财政负担,基层家庭医生干多干少收入一样,未必有利于他们积极性的发挥。按签约人头付费给家庭医生团队,或许会给考核造假埋下隐患——反正不用签约方出钱,虚假签约该如何避免?
个人以为,不妨由财政兜底支付一定薪酬作为家庭医生的基本保障,然后再按照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一定的补贴。至于签约的民众,也可按年或者按月支付若干费用(比如几元、十几元)——为自己居住的小区请个物管需要支付物管费,为自己的健康请个管家付点钱,这笔买卖是绝对合算的,在预防上投入一元,可以减少治疗费用八到十元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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