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犯病发狂弑母分尸

园园熊| 2014-04-23 0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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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卢某发病时在房间内砍杀自己的母亲,并碎尸处理。经过法院审理,卢某被法院判为故意杀人。由于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疾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法院决定对卢某强制医疗。

 

据调查,卢某几年前因家庭变故精神出现问题,2011年起出现胡言乱语、疑神疑鬼、行为古怪的状况,期间曾两次送入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2013年10月30日精神病人卢某出院,但病未痊愈,其家人考虑将其送至广州继续治疗。11月1日8时,卢某与母亲及弟弟在家吃早饭,由于母亲及弟弟提出卢某病未见好,出院后一句话不说,要再送他去医院看看,卢某大怒,二话不说将用来拔胡子的“眉钳”刺向弟弟的头部和脸部,被制止后,又拿起门背后的砍刀追砍弟弟,期间母亲因为阻拦被划伤,弟弟更是被砍得头破血流,还有一根手指被砍掉,群众见状遂报警,之后卢某与母亲去向不明。

 

当天下午14时许,接到群众举报卢某在其家中出现,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卢某将家门反锁,拿起菜刀威胁民警,民警在征得其家人同意后强行破门控制了卢某,同时在房间内发现一名女性死者,经确定系卢某母亲,当时已被砍死并碎尸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卢某实施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依法对其予以强制医疗。

 

法官提醒,针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家属不仅应当要注意对其监管,更要注意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应当将其送至有接收资格的专科医院进行治疗,避免类似惨剧的发生。

 

新闻链接

 

嫁人生女方知丈夫隐瞒10多年精神病史

 

起诉离婚获萝岗区法院判决准许

 

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余一帆)大龄女闪婚生孩子,婚后才知道丈夫患有精神疾病已经十多年,每天还要服用药物控制情绪,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日前,萝岗区法院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患病前夫仍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若无力支付,前妻可向前夫父母索要。

 

2012年2月,33岁住在广州市开发区的阿美经人介绍认识了38岁当地人阿明,两人很快便同居,并在6月份登记结婚。同年9月,阿美搬回娘家居住待产。没想到就在10月,阿明精神病发作,被送往红十字会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其病情为双相障碍,目前为轻抑郁。阿美才得知丈夫一直隐瞒精神病史。

 

2012年12月29日女儿出生了。2013年3月25日阿明出院后,阿美即与阿明协商离婚,但阿明不同意。为保护母女的人身安全,阿美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萝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阿美和阿明虽系自由恋爱后结婚,但由于阿明的身体状况不佳,直接影响双方的夫妻感情,现阿美要求离婚,阿明也表示无意挽回婚姻,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同时指出,因阿明是精神疾病患者,离婚后其父母即为法定代理人,如阿明无力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阿美可向阿明的监护人另行主张权利。推荐阅读:精神病患者将妻子砍死 伤痛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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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精神病 犯病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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