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单独二孩”日均申请68例
广州市人口计生局昨日通报,从3月27日正式实施“单独二孩”至今,日均68对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的夫妇申请“单独二孩”的申请获得受理。截至4月18日,全市已受理“单独两孩”政策申请1548例。
依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落地政策适用于公告实施后的生育行为,无论是3月27日前“抢怀”未生的,还是未怀备孕的,只要合乎“单独二孩”条件都可提出申请。
获“准生”后怀孕
需再到街道盖章
很多人以为,“单独二孩”生育审批后,到手的是一张“准生证”。事实上,取而代之的是签署同意再生育的《申请表》、计生服务证。
市计生工作人员介绍,《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是一式四份,对符合“单独二孩”生育规定的夫妇,镇(街)人口计生办接到《申请表》,签署同意再生育意见并予以公示,通知夫妇去领取的是签署了同意再生育意见的《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证》。
记者看到,获得“准生”的未孕妈妈的服务证上,“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填上了二孩生育申请的时间、“夫妻单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申请理由,申请书编号、“符合再生育条件,予以批准”的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批意见等。
工作人员提醒,获“准生”后,要保存好两份材料,女方怀孕后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签署了同意再生育意见的《申请表》、围产保健卡到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加具审批意见和盖章手续,然后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及分娩。
“抢怀未生”夫妇获二孩指标
荔湾区龙津街辖内户籍居民黄某,属独生子女,2013年6月怀孕第二孩,社区居委会马上指导其夫妇办理再生育一胎手续,街计生办核实资料后于2014年4月14日作出审批。
黄某夫妇非常幸运成为了“抢怀未生”而享受新政的一对。
打算生二孩夫妇提出申请
梁某某与黄某某希望今年或明年再生一个宝宝,于2014年4月4日向街道提出单独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经审核,该夫妇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中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4月8日审批完毕,当日送一套资料给区计生局备案,同时将群众相关资料发至居委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如无其他异议,街道计生办将向该夫妇发出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通知。
街镇办三做法
1.对广东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前已经怀孕“单独”夫妇,为他们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做到快接、快审、快批;
2.在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
3.将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由30日缩为15日。(来源:广州日报)更多新闻请阅读:单独两孩撬动婴儿经济 20省份已推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