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健康食品未经核淮不得擅自宣称功效

园园熊| 2014-04-16 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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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表示,依健康食品管理法,早已公告包括调节血脂、不易形成体脂肪等13项保健功效及其评估方法,若业者擅自宣称产品有保健功效,却未经科学验证并由主管机关核可,可依违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送办。

 

食药署进一步说明,若业者宣称的功效与13项保健功效类似、但非完全一样,则可能产生类似这次案内情况,但这并不代表业者就可以逃过罚责,该案还是可能退回辖区卫生局,连同代言人的部分,若夸大疗效部分很明确,还是会一併依据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开罚,且独立单一判决并不会影响过往裁罚。

 

切勿听信不实广告 均衡饮食为上策

 

最后,食品药物管理署再次重申,若产品未经核淮,擅自宣称13项保健功效,可依违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论处。此外,不论是一般食品或健康食品,均属食品,不具医疗效能,其标示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内容,亦不得涉及医疗效能,以免遭到罚款。

 

另外,食品药物管理署并提醒消费者,勿听信夸大不实的广告,均衡饮食、正常作息加上持续运动,才是最好的保健之道。推荐阅读: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充分 8成受访者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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