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大婴儿输液死亡 家长怀疑药水出问题

园园熊| 2014-03-27 10:44:20
阅读()

 

3月21日上午,妈妈韦女士把8个月大的小希带到医院输液,可输液不到1分钟,小希就脸色发紫,后来经过半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小希妈妈悲痛:怎么输个液,人就没了呢?

 

对于家属的质疑,桂洲医院则表示,绝不回避问题,该自己承担的责任自己会承担,但这一切需要等待最后的尸检结果。

 

妈妈:不到一分钟脸紫了

 

3月21日上午,妈妈韦女士带着8个月大的小希,前往桂洲医院一楼的儿科门诊部复诊。在此前的5天里,小希因感冒、咳嗽,曾两次前来该医院接受输液治疗,分别是3月17日和3月19日。韦女士表示,当时医生诊断的结果是,因感冒引起了轻度支气管肺炎,并不严重,于是她选择输液治疗。

 

几天的输液治疗,小希的病情明显好转。但事情在输液后,突然发生了变故。韦女士回应称,3月21日的复诊,11时30分才轮到小希看诊,“针一打进去,小希就哭个不停,不到一分钟,小希的脸就发紫了。”于是,韦女士赶紧找来医生。在儿科门诊抢救了几分钟后,小希被抱到三楼急救室抢救。谁知二十多分钟后,韦女士就接到了病危通知书。下午4时左右,韦女士正式被医院告知,小希离开了这个世界。

 

疑点:是不是药有问题

 

“针一打进去,孩子就不行了”,韦女士怀疑,这次的药水可能出现了问题。据记者了解,此次小希使用的药水,和前几天使用的药水及剂量完全一样,这也得到家属和院方的确认。

 

韦女士还告诉记者,事后,家属要求封存输液的两瓶药水,但拖了两个小时后,也就是当日下午4时,两瓶药水才被封存。据了解,当日下午区人卫药监局带回了两瓶药水及同批次的药,但令韦女士想不通的是,区人卫药监局只检测了同批次的药,而那两瓶关键性的药水,却迟迟未检查。

 

据了解,韦女士有轻度的地中海贫血,而此前院方曾向媒体透露,小希曾两次在该医院做过青霉素皮试,一次显示过敏,一次显示不过敏。但韦女士明确向记者说,小希只在医院做过一次青霉素皮试,不存在一时过敏,一时不过敏的说法。

 

此外,韦女士还表示,孩子的父亲并不贫血,这样的情况下,孩子最多是轻微的贫血,没有多大影响。对此,院方回复记者称,孩子贫不贫血,这不好确定,需要最后的法医鉴定。院方还向记者透露,医院曾对孩子的死因召开过专家组讨论,不排除有过敏的可能。

 

院方:

 

若是药的问题愿承担责任

 

对于家属关于药品的质疑,桂洲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不能说家属的怀疑毫无道理,如果是医院的药出现了问题,院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需等待最后的法医鉴定。

 

关于未封存药水一说,院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日抢救比较匆忙,所以来不及封存药水,而且后面封存药水后,都经过家属指认的,不存在问题;至于药水的检测,这是药监局的事情。

 

部门回应

 

顺德区人卫药监局:患方可申请调解

 

根据《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接受的检品要求检验目的明确、包装完整、标签批号清楚、来源确切”。医疗纠纷中当事的两瓶药水已开封、混合,不具备质量检测要求。其次,药品的质量检测必须根据国家颁发的质量准则进行,经混合、稀释过的药品没有相关的法定检测依据。此外,同批次药品已于3月24日收检,检验工作正在进行,一般的检测时限为25个工作日。

 

目前,法医学尸体解剖是查明死亡原因最科学、最有效的方法,能出具对死因最权威、最终的结论,特别是一些死因不明或不甚明确的,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下,患方可以到广东省和谐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专家在评鉴过程中会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尸检,也可以直接走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到法院起诉等法定程序,但由于没有尸检结果影响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来源:人民网)推荐阅读:准新郎输液后身亡 黑诊所人员自首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关键词: 婴儿 输液 死亡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