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特权:张艺谋超生事件几问
“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更加平等”——《动物农庄》乔治·奥威尔。
围绕张艺谋生几个小孩是人权还是特权的争论,虽然总体上舆论有比较正确的倾向,但有些问题还是含糊不清。这也不奇怪,价值观从来清晰、明了,高呼口号是容易的,但社会却复杂多变,从价值观到社会现实,从来都有一个变形、磨合、推理的过程。
为了更清晰的阐述,我就不管行文的流畅,采用问题的形式。
第一:声援谁?或者说,冲突发生在谁与谁之间?
和大多数人想的不同,从来没有所谓张艺谋与当地计生部门的冲突与对立。从张艺谋方面来看,做出了声明,第一个孩子是近视,所以可以生第二个,而现在有了单独新政,所以可以生第三个,没有违背政策。换言之,他了表态,认同计生政策。当地计生部门方面,即使到现在,除了反复说找不到以外,也没放出啥狠话,做出啥实质性的行为来。可以说,作为一个政府部门,为了张导,挨近骂名,可谓委曲求全。总体上看,双方还算默契,目的就是弱化舆论,混过去了事。
真正产生矛盾的是媒体舆论与张艺谋之间。所以,声援张艺谋反抗计生部门,即使从形式上也不成立,声援他的对抗,那就无从谈起。至于实质上,下文再谈。
第二:是人权还是特权?
人权是价值观概念,而特权是描述的真实社会中的权利的实施、分布状态。特权二字,从来都是一个描述相对状态的词。
特权是在承认人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出的一个相对性的描述。这个描述不但包含绝对性描述(人权),也包含了相对性描述(特权),是一个更多信息量的描述,必然更接近真实而复杂的社会。
既然如此,那么绝对性(人权)显然就不可能否定掉相对性(人权)的描述。比如,我说“万绿丛中一点红”,反对者不能用“那是红色来驳斥”。前者不但包括颜色的描述,也包括相对状态的描述,是个更多信息量的描述。
那么,我们就可以回答,是人权,但也是特权。特权与人权并不矛盾。用人权来否定特权,是错误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在文章开头说,价值观简单明了,宣诵起来是容易的,但在社会事实中使用价值观,却需要一番推理与思量。
第三:如何得到的特权?或者,身份是什么?
紧接着的问题就是,他是如何得到这个特权的呢?有人说,张不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也没有参与体制内分肥,所以,即使获得了特权,也只该被视为公民的一种消极逃避而已,也该支持。
这种说法接近问题的关键,即张艺谋如何取得特权。换个角度,即是他的身份问题:是一个体制外的成功导演与商人,还是与体制绑定、从体制分肉吃的人。
张艺谋是体制内导演,曾经担任政协委员,政协虽然不能说体制内,但要肯是合作者。某种程度上,张也是特定意识形态美学与价值观的宣传者,在《英雄》中,“秦王为天下”,“剑侠无名”被万箭穿心也是值得的。除了这些,从当地计生部门找不到,到体制内的电影制片厂无动于衷,驱逐记者,都暗示着张的身份。
当然,即便这样,如有些人所言,他没有具体参与计生部门的任何工作。那么设想一个场景,强拆的不是计生政策的执行者,计生的不是强拆的执行者。强拆的不去拆计生的房,计生的不去管强拆的娃。相互交换,相互给予特权,是否就都变成了值得声援的英雄呢?显然,问题不在于是否具体参与,而在于是否依附、赞同体制。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成功人士的社会资源远超过普通老百姓。到了张艺谋这个层面,饭局上攀攀关系,寻到一个相关部门的宽松,甚至相关部门的委曲求全,自是不难,归根到底还是千丝万缕的权力网络在起作用——不管是本身的还“租”来的。从这个意义上,张艺谋超生的问题,不在于多生孩子,而在于权力的庇护。
其实,不管那么多,只要张在声明中说一句,生育是公民的权利,以上推论全部打翻,所有骂声都会变成赞美。但是,这种与体制决裂的举动会发生吗?所以,我们支持杨支柱,因为他明确反对,而不是勾兑。
有人用集中营作打比方:“当集中营中的一些犹太人幸运的获得了逃跑的机会,那没机会逃跑的犹太人是不是应该去检举,制止他们逃跑?”但是,如果集中营利的犹太人扣押了一个德国军官,为了这个军官的人权,是否应该放了他?如果扣住一个军官的太太呢?
当然,社会是灰色的。从老百姓贿赂取得豁免,到贵与权的特权,并没有一条清晰的分界线。这条线很主观。但在中国语境下,我还是愿意把权力的三亲六戚,朋友哥们都算进来。
为什么要这样?这就是第四个问题:这么做有积极意义吗?
中国的很多问题,正源于特权。当某些群体的权力越过了个人权利的边界,侵入了公民个人权利范围的时候,从被侵犯者的角度看,这形成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所以,特权是各种社会问题、各种不合理法规的始作俑者。当特权阶层可以不受这些规则制约的时候,就会更进一步地固化、强化不合理的规则,使社会公平与正义问题更加严重。
如果计划生育对权贵没有强制性,那么,计划生育就没有了任何居于庙堂之上的反对者,从而更无可能也无必要对老百姓软化。这不是对计划生育的瓦解,而是对计划生育的极大强化。所以,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一个因人而异的恶法比一个一视同仁的恶法更恶。
因此,不管支持还是反对,除了宣诵价值观冲动外,还必须依据现实的、能够更大的实现公民权利的逻辑链条。
支持张艺谋,难道老百姓能凭着“张都超生了,我为什么不能生”的质问获得豁免吗?难道无锡计生部门在找不到张的同时就放松了当地工作吗?显然不是。现实中,从声援张为英雄,到保障更多人的权利,找不到这样一个逻辑链条。特供食品的例子已经很清楚了,虽然安全的食物是一个基本权利,但特供的存在,只会延缓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所以,并不存在通过特权阶层绕过恶法,去达成消解恶法的逻辑链条,这种愿景是幼稚的。
相反,批评这种合谋与默契,反而可能有用。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批评并不指向张,而是其背后的权力网络,质问的是特权,指向的是特权的来源。
这种对特权的质问,正是消灭特权,推动历史、人权进步的源于人性的动力与途径。
压榨的本质不过是“我可以有,你不能有”的特权,而“王公将相宁有种乎”,实际上就是“凭什么你可以”。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吃饭是人权,暴君不准别人吃饭,只准自己吃饭,人民示威,要求暴君也不吃饭,结果不是全人类灭亡,而是大家有饭吃,反之,支持暴君吃饭的人权,注定人民没饭吃。同样的,多年前反对官倒,无非是“你有批条,为什么我不可以有”的质问,这没有消灭掉所有人的经济自由,反而促进了更多人的经济自由。
可见,特权群体的某项特权具有人权的性质,并不是维护这一特权的理由。只有当特权削弱,人权才能伸张。在历史中,君主立宪,往往也是君权不振的情况下才会发生。
虽然社会科学领域,并不如理工科严谨,但道理与现实总是相映成趣的,而且来得很快:当特权受到逼迫,在舆论压力下,张艺谋的声明提及的一个理由就是,单独的新政让他可以生第三个孩子。这实际上就把新政是否应该具有追溯效力提到了公共话题中,为当下很多人的权利开拓了一条潜在的救济途径。显然,这比他成为英雄后的名“利”双收然后“闷声发大财”,具有更现实的积极意义。(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来源:新浪专栏作者刘远举)更多精彩请浏览:细数酒驾肇事的明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