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江水污染环境监测却正常? 污染看死鱼
监管部门为何总是抱怨钱少人缺执法难
“你现在最好不要去找他们,他们在处置现场已经两三天没休息了。”7月9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贺州市环保局采访时,大部分办公室都大门紧锁。环保局副局长李志刚说,负责此次污染事故处置的杨中雄副局长和分管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的罗辉副局长这几天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局里。
李志刚分管环境监测信息、环境科研等工作,当谈到这几年从国家到自治区一直在投入大量资金,加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时,他透露说,今年贺州市环保局刚得到国家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已向自治区统一申报采购重金属监测仪器,现在仪器设备在选型,还没有采购回来。
“要建设达到二级标准的监测站,我们现在都还没有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李志刚说,市环保局已经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楼借住5年多了,下面4层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场所,只有5楼一层供环保局办公,而市环境监察支队还是租用的民房办公。为了满足标准化建设需要,局里向上面打过报告,申请过资金,但都不是一下子能解决的。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地市级的环保局应该配备至少70人的编制,现在却只有二三十个人的编制。市局缺人缺设备,下面就更缺了,平桂管理区环保分局要监管那么多选矿厂,但没有监测站,甚至连便携式的监测设备都没有。
7月8日,在贺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贺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中雄在进行情况通报时,也反复强调,由于该区域交通不便,非法选矿冶炼的窝点隐蔽,加上打击不够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违法排污现象一直无法彻底根除,死灰复燃的现象一再发生。
去年,广西开展“环境倒逼机制”大排查时,贺州经过排查确认了79家违法企业,前后进行过9次处理。“除了有客观原因,也有一些主观原因,这些企业就像‘牛皮癣’一样,扯也扯不去,总是缠在头上。”杨中雄说,从今年4月开始,79家违法企业大部分都停产了,但有的企业藏在深山里面,用柴油机自行发电,具体的状况,环保部门也不是随时能掌握的。
同样感到执法难的还有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雷少华,他在发布会上介绍情况时表示,这几年来,市政府多次组织打击非法采矿,基本上一经发现就打击取缔。但是有些地方比较偏僻,山高路远,他们打击的力量有限,确实还有没有管到的地方,特别是一些小的矿点,还有死灰复燃的现象。
在记者有限的几次环境污染事故采访经历中,似乎总能听到“缺钱”、“缺人”、“执法难”这些似曾相识的词语。
2011年3月,广西宜州市龙江河怀远段发生河水变黑、怀远镇水厂停水事件后,河池市和宜州市两级环保部门都没有找出污染源。宜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韦孟威表示,除了技术力量不到位,地方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依旧是个问题,“现在宜州市有规模以上的企业40多家,但监察大队只有5名执法人员,而且还都是老弱病残。”
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时任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2012年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他和记者曾一起到涉嫌排污的企业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查看现场。面对记者的提问,他解释说,平时这家企业总是大门紧锁,一般人员来都不让进门。而且厂方改变工艺生产后,工厂里既没有冒烟,也没有什么生产的声音,执法人员就认为他们确实没有生产,所以造成环保部门长时间对这家企业违法生产监管不到位。
后来的调查发现,这只是他逃脱责任、掩盖事实的一种说辞。检察机关指控称,蓝群峰涉嫌先后8次收受其所监管辖区内一些污染源企业所送财物,价值约两万多元。在进行日常监管时,其未能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致使鸿泉厂得以常年逃避环保监管。
事实上,贺江水污染涉嫌肇事企业汇威选矿厂虽然“身在山中”,但距离平桂管理区政府也就30多公里,要认真监管并不太难。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公安分局局长杨军告诉记者,7月6日,他们接到上级部门部署,开始在辖区内逐一排查排污企业,根据群众举报,第二天中午,公安部门就发现了汇威选矿厂可能是造成此次污染的主要企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7月9日,贺州市委作出决定,对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强、贺州市环保局平桂分局局长莫思坚等5人予以停职处理。贺州市公安局负责人透露,对于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收受企业贿赂、参与涉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等问题,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