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艾滋病治疗纳入医保 将于下月起实施

钟梅燕| 2013-06-03 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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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是艾滋病高发、多发区之一,据悉,国内其他省份,如浙江省早已于2004年就已经将艾滋病纳入医保。现在广西的艾滋病患者也等来了福音,5月31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借鉴了国家及区外艾滋病立法中成熟的经验,明确今后将艾滋病治疗纳入医疗救助范畴,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等等。

 

  艾滋治疗纳入医疗救助范畴

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的医疗花费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将艾滋病医疗救治纳入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采取一系列关怀、救助措施。例如,将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及相关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新农合的报销项目等。

 

据了解,在艾滋病治疗方面,目前全区的艾滋病抗病毒药品全部免费提供。而且在2011年,自治区卫生厅出台了《广西开展提高宫颈癌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畴,实行新农合补偿70%、参合农民自付30%的报销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患者的治疗负担。

 

此外,在自治区实施防治艾滋病十大攻坚工程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纷纷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如:自治区财政厅加大了投入力度,从2010年开始每年落实自治区本级5000万元的专项经费,各市、县分级按“人均1元”的标准落实防艾经费投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相关通知,对受艾滋病影响人员的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和救助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

 

  疾控机构可代为告知配偶

丈夫感染了艾滋病,应不应该告诉妻子?现实中,有的感染者因为担心受歧视等问题,往往对身边的人隐瞒病情,甚至有的感染者明知自己已受感染,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条例》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要履行“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等义务。

 

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及时告知身边的人自己感染了艾滋病,其实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配偶和孩子,让对方有防范措施,为接受抗病毒治疗赢得时间。对此,《条例》明确规定了检测结果告知义务和授权告知: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在得知阳性结果一个月内,应当将感染状况告知配偶和与其有性关系者,或者委托疾控机构代为告知;如不告知或不委托告知的,疾控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和与其有性关系者,并提供医学指导。

 

现实中,艾滋病成了部分人的“护身符”。如,2011年,江苏一家讨债公司为了讨回欠债,竟雇佣艾滋病人对债务人进行恐吓威胁……对此,《条例》明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不得以患艾滋病为由寻衅滋事、威胁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如有此行为,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服务行业要每年“查艾”

据了解,广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95%是通过性途径传播的。为规范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防控责任,《条例》特别从5个方面规定了综合预防干预措施: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营业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有义务配合卫生行政、公安部门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检测和干预管理;每年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取得健康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当随身携带健康合格证明,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

 

为强化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行为干预,《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检测,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母婴传播阻断医疗服务或者在其自愿的情况下提供终止妊娠服务。为吸毒人员提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务。

 

  “防艾”纳入学校教学课时

为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条例》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并规定了一定的教学课时。

 

据介绍,2004年,教育部就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要在普通中学的地方课时中安排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要求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中等职业学校4~6课时;普通高等学校每学年平均不少于1课时。

 

医务人员、计生人员以及公安、司法部门干警等,接触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可能性、机会和频率比较大,职业操作时遭受艾滋病感染的风险也大,这就是“艾滋病职业暴露”。

 

《条例》要求这些职业部门制定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同时,还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满足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性用药需要的药品储备库,确保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性抗病毒药物供应。对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执行公务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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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广西 艾滋病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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