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与政府职员嫖宿幼女:必须严惩不贷

钟梅燕| 2013-05-28 13: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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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数猥亵幼童事件

 

小学校长和公职人员居然猥亵6名未满14周岁的小学女生,又是一起令人触目惊心的校园性侵事件。主角就是小学的校长和一名政府官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性罪犯把魔爪伸向幼女:2009年,贵州省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嫖宿”10名幼女或少女,其中3名未满14岁,其余受害者均未满18岁;而5名的所谓“嫖宿者”分别是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2011年,陕西略阳县多名村镇干部轮奸12岁少女。2012年,河南永城、浙江永康官员大规模“嫖宿”学生处女······

 

如此之多的性犯罪发生在这些花季少女身上,真可谓让人扼腕叹息。作为小学校长,本应该是学生的保护人,现在却沦为“监守自奸”的败类。真不知道平时他给学生上课时是如何为人师表的,他领导一群老师管理学校时是如何带头表率的,他面对学生的家长又是怎样的“冠冕堂皇”。学生家长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学校,是希望学校能教给孩子们知识,希望学校能保护弱小的孩子,为他们的成长撑开大伞,为他们遮阳挡雨,并教给他们各种知识,让孩子能学以致用。但是,如果学校不能保护孩子,某些为人师表的老师却利用孩子的不懂事,做出此种丧失人性的行为,实在是枉为人师。

 

还有,案件的另外一名主角,万宁市一政府官员,作为为人民服务的父母官,竟然把魔掌伸向了人民的子弟,璀璨娇嫩的花朵。他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却做出有损对政府形象的行为,如此“道貌岸然”的公职人员真不知是如何坐到如今这个职位的。

 

 

猥亵幼童带来的影响极其恶劣

 

他们也是子女的父母,或许自己的孩子也跟这几名女生年龄相仿,换位思考,若是自己的孩子遇到这种事,他们会怎么想。有一句话说得好:“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说的就是做人的底线。引申到“带学生开房”事件,亦是同理。校长与政府职员带6名幼女开房,这是一起性质很恶劣的事件,无形中考验了人们对社会底线的最大容忍程度。

 

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这些女孩子都还未满14周岁啊,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遭遇此种事,给这些身心纯真的孩子带来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不仅给家长带来担忧,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也给学校和老师带来的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家长不信任学校和老师了,也影响了老师工作的积极性,也给教师这一份伟大的职业蒙上了一层灰。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我们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不断为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虽然像该学校校长的行为只是极少的个案,但是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

 

加强对孩子的保护让“怪叔叔”没有可乘之机

 

总有一些“怪叔叔”对“小萝莉”情有独钟。在孩子离开家长的管辖范围,光靠孩子的自我保护是不够的,因此,怎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孩子成为了最需要思考的问题。仅有法律的保护还远远不够,还要加强对校园安全教育,不仅仅是来自社会上的,更要注意来自学校内部的隐形危险。作为成年人,作为身份特殊的两个人,他们的行径可以说愚蠢之极又狂妄至极,他们居然敢明目张胆,一定会有某种看不见的力量在支撑着他们这样做。如果不严惩此等社会败类,如何安慰几名受害者的心,让孩子的父母放心的把孩子继续送去学校念书,让社会各界关注此事的人安心。

 

此刻,不仅要关注嫌犯是否均被缉拿归案,还应关心那些受害幼女,不要让她们遭遇二次伤害。保护幼女免遭性侵犯,不能仅止于愤怒,而应诉诸法律和理性力量,共同为她们筑起牢固的社会防线。虽然无论事后如何惩处犯案者,可能都无法消弭孩子们心中那道刻骨铭心的伤疤,所以根本的方法还是要注重预防,一方面要加强对教师的审核,将害群之马剔除教师群体,更要强化对孩子们的对于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他们都非常娇嫩,营造一个有利于花朵健康成长的环境需要我们社会全体人员共同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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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校长 政府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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