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9项重点查处非法“借腹生子”

linji| 2013-03-19 11:05:37
阅读()

  借腹生子是指借助别人的子宫,植入夫妻的受精卵,生下与自己和丈夫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借腹生子”给不育不孕夫妇带来福音,对优生优育、满足部分生理缺陷者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但是,社会上有部分人非法采供精、卵或实施代孕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日前,福建严查“借腹生子”, 其中9项违法行为将重点查处。

 

  “借腹生子”代孕等违法违规辅助生殖问题备受大众关注。即日起,福建省将严查非法采供精、卵或实施代孕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昨日,来自福建省卫生厅最新消息,根据国家卫生部等部门相关部署,从今年3月起,福建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9项涉及辅助生殖技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明确将建立不育夫妇实名登记制度。

 


 

  9项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

 

  按照工作方案,此次我省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专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非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非法开展采供精、采供卵、销售促排卵药物等的机构和个人;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与此同时,我省还列出重点查处9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一是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三是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四是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五是违规采供精、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行为;六是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行为;七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八是非法销售、滥用促排卵药物的行为;九是其他违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军队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省地各级设立举报热线

 

  省卫生厅明确指出,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结合打击非法行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整治活动收集有关案件线索,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与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省卫生厅还强调,我省各地要督促经审批的辅助生殖机构认真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相关伦理原则,对拟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不育夫妇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并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信息真伪,以及核实不育夫妇的结婚证,对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备案。各辅助生殖机构要健全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促排卵药物使用管理制度,防止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和非法辅助生殖技术行为。

 

  据悉,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卫生厅设立举报热线12320,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将设立相应举报热线,受理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和医务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案件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借腹生子”会引发道德、法律和社会的一系列问题。有的人用金钱换来“轻松”,能省掉“漫长痛苦”的生育过程,但不亲身体验孕育下—代的痛苦与欢乐,会导致父母责任感的弱化;“借腹生子”的人普遍希望得到男孩以便“传宗接代”,一旦代孕者产下女婴有可能反悔,势必 给代孕者和无辜的孩子带来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极易出现借“借腹生子”的名义,给代孕者置备房产,供养生活的“纳妾”现象。另外还涉及生育安全和合同约定以及代孕母亲作为生母对孩子有无抚养义务、代孕者生育是否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如何对待“借腹生子”是一件十分慎重的事情。

 

  我国《民法》规定:不得买卖人体,“出租”人体实际上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代孕母亲”的出现,不仅存在着谁是母亲这类让法律感到棘手的问题,还存在许多与代孕生殖领域相关的问题,诸如计划生育,抚养权,继承权,生殖犯罪等问题。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