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起诉"地沟油"宣判

vivijk004| 2013-03-22 2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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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沟油”危害甚大,民众早已对“地沟油”犯罪行为感到极为愤慨并纷纷要求严惩不法分子。最近上海首次对使用餐厨垃圾中的废油制作食物销售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今天上午,上海黄浦区法院对两家川菜店老板郑嫔、余振江授意他人回收、使用餐厨垃圾中的废油制作食物销售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上海地区首次被起诉的在餐馆中使用“地沟油”加工食物销售案件。


 

  在上海雁荡路经营“福辣火锅川菜店”的郑嫔,自2012年6月起指使被告人郑伟在其丈夫经营的“鼎辣重庆火锅店”内使用“福辣火锅川菜店”回收的餐厨垃圾中的废油,制作火锅底料“红油”,并销售给顾客食用。

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嫔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郑伟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无独有偶。嵩山路上“上海振江川菜馆”老板余振江,自2012年5月起指使伙计杨才友使用菜馆内回收的餐厨垃圾中的废油,制作“红油”烧制烤鱼等食物并予以销售。

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余振江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杨才友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表示,“地沟油”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上海市法院对此类案件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将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

 鉴别:“地沟油”
  
地沟油一旦流入市场,消费者要学会感官鉴别。根据经验,食用植物油一般通过看、闻、尝、听、问五个方面即可鉴别。

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料中的色素溶于油中,油才会带色;看沉淀物,其主要成分是杂质。

二闻。每种油都有各自独特的气味。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磨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若有矿物油的气味更不能买。

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焦苦味的油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

四听: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点燃并听其响声。燃烧正常无响声的是合格产品;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音的,水分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而且有可能是掺假产品,绝对不能购买。

五问:问商家的进货渠道,必要时索要进货发票或查看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抽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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