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群体性丙肝感染事件直接责任人被立案

vivijk004| 2013-02-28 14:05:04
阅读()

  日前辽宁发生的群体性丙肝感染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卫生部近日就该事件定调为一起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责任事故,而群体感染丙肝直接责任人目前已被立案。

 


 

  针对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发生的群体性丙肝感染事件,中国卫生部27日称,该事件为一起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责任事故,事故直接责任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
  
  卫生部说,事件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医疗安全管理和医院感染控制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卫生局2013年1月28日接到患者家属举报,部分在东港医保门诊部接受治疗的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经查,东港医保门诊部违法将外科承包给薛峰、范鹏夫妇经营。2012年10月22日,薛峰、范鹏开始在东港医保门诊部开展“微创介入溶栓通脉疗法”治疗静脉曲张,因违反医疗常规,造成接受治疗的患者感染丙肝病毒。
  
  截至2013年1月28日,该门诊部共治疗120名静脉曲张患者。经检测,其中共有99人确诊感染丙肝病毒。卫生部专家组判定,此次丙肝感染事件是一起因严重违反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的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责任事故。
  
  卫生部指出,该事件暴露出东港医保门诊部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事故直接责任人无基本的无菌操作意识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违反相关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未对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日常监管等问题。
  
  根据卫生部通报,事故直接责任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东港医保门诊部主任免职接受调查,东港市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停职接受调查。
  
  卫生部要求以此为诫,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要强化医务人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范,注射操作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据知,中国各地将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卫生部要求,要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病人安全。  


  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为丙型肝炎、丙肝,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Cvirus,HCV)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主要经输血,针刺,吸毒等传播,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HCV的感染率约为3%,估计约1.8亿人感染了HCV,每年新发丙型肝炎病例约3.5万例。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