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彻底取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vivijk004| 2013-02-28 1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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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医疗改革再进一步,厦门从今年3月1日起,将彻底取消公立医院剩余的药品加成,实现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
 


 

  记者今天从厦门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厦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今后凡到厦门公立医院看病,开药更便宜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西药最高为15%,中药最高为25%。2011年7月1日,厦门市已降低5%药品加成率,从今年3月1日起,将彻底取消公立医院剩余的药品加成,实现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厦门市卫生局局长杨叔禹介绍,医务人员、公立医院在这次改革中由于和药品的利益直接脱钩,公立医院的形象好了,医生的形象也好了,病人看病费用也降低了。
  
  厦门此次改革以不增加群众的就医费用负担,不降低医务人员的收入为前提,兼顾政府财力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为基本原则。根据测算,此次厦门市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将使全市11家公立医院每年减收1.4亿元左右,其中,10%也就是1400万元左右将由市财政给予补偿,82%将通过整合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价格,和中医辩证论治费价格给予补偿。而剩余的8%则由公立医院通过精细化管理自行消化。
  
  据悉,此次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提高的诊察费价格,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厦门市参保人员从3月1日起到公立医院就医,在三级医院每人次提高7元,在二级医院每人次提高5元,在一级医院每人提高3元诊察费的部分,全部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参保人员住院,在三级医院每床日提高24元、在二级医院每床日提高15元、在一级医院每床日提高6元诊察费的部分,全部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此前患者在三级医院看门诊,采用挂号费+诊察费模式,其中,普通门诊挂号费1元,副主任医师挂号费6元,主任医师挂号费10元,诊察费统一为5元。也就是说,看不同门诊,患者需要分别支付6元、11元、15元。实行医药分开后,取消挂号费,取而代之的是13元、18元、22元门诊诊察费。

 

  什么是药品加成
  
  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声明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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